越通社河内——3月9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委书记、国会主席、2026年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检查监督团(第11号检查监督团)团长陈青敏与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党机关党委书记陈锦秀共同主持了会议,公布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检查监督决定,并与中央党机关党委常委会进行工作座谈。
陈青敏在会上表示,检查监督工作旨在全面评估中央党机关党委常委会在部署落实党的十四大决议——一份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为国家新时期发展指明战略方向的决议——过程中的领导指导工作。中央政治局要求全面掌握中央党机关党委在组织研究、学习、领会、宣传和具体化党的十四大决议方面的情况;决议落实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检查监督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领导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第46号指示的领导指导工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巩固健全国家机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以及提升政治体系运行效力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书记处2025年12月11日关于整顿工作作风、提升政治体系运行效率的第226号结论精神,与会代表对自查报告草案提出了意见,随后补充、完善并正式通过提交中央政治局的报告内容。
陈青敏要求中央党机关党委常委会及相关机构与检查监督团密切配合;按要求充分准备各项报告内容,为检查监督团圆满完成中央政治局交付的任务创造有利条件。检查监督团成员要以严肃、客观、科学的态度,按规定执行任务,确保质量和效果,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监督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2026年3月底报告;第二阶段于2026年6月底报告。
陈锦秀在会上表示,党的十四大闭幕后,中央党机关党委常委会立即颁布多项领导指导文件,并组织部署在全党落实决议的行动计划。党委的决议研究、学习和领会工作得到认真、切实、有效开展,符合各党组织的职能任务。
关于领导指导落实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第46号指示,党委已集中颁布领导指导文件;组织研究和贯彻实施;从一开始就进行了具体化、组织落实和检查监督。
本着这一精神,中央党机关党委常委会主动编写自查报告,并向检查监督团提供了必要材料;将密切配合,及时、充分、真实地提供信息、案卷和材料,并按检查监督团的要求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