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时期,“官郎”是管理芒人地区(旧和平省)的统治阶层。在民族解放斗争中,许多“官郎”放弃尊贵生活,投身革命事业,为争取民族独立作出贡献。典型代表是丁公家族,该家族是旧和平省四大“官郎”家族(丁、郭、白、何)之一,如今隶属富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