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根据第3865/QĐ-UBND号决定,河内市正式批准《恢复环境质量与发展市内四条河流系统》方案,并公布2025—2030年阶段32个项目和计划名单。
7月22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正式签发第3865/QĐ-UBND号决定,批准实施《恢复市内环境质量并发展市内四条河流(苏历河、金牛河、芦河、塞河)系统发展方案》。
根据该决定,河内市批准实施《恢复环境质量与发展市内四条河流系统》方案,并通过2025—2030年阶段共计32个项目和计划名单。重点展开的任务包括:污染防控与治理:构建市内生态平衡水系:打造内城河生态系统,实现水体循环与自然恢复等。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农业与环境厅牵头,并同相关厅局单位组织实施该方案,负责督促落实、汇总情况,并按年度向市政府报告执行结果。
根据该决定所附的优先项目和计划目录,相关单位须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汇总所需经费,并按规定报送权威机关审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