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财政部表示,目前电子商务平台已支持41.5万户、个体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缴纳税款,缴纳国家预算金额超过2580亿越盾。
财政部和税务局已通过大众传媒加强宣传税法政策,向纳税人致公开信,并在税务局官网建立专栏,旨在帮助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体经营者履行税务义务,同时与国内电商平台和外国电商平台合作,宣传电商经营者的税务义务。
在政策制定方面,财政部已经制定并完善了税收法规,规定了电商平台、数字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方面的责任;允许在平台上的个体经营者委托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并交给买家。
此外,自2024年12月19日起,正式运营“面向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经营者注册、申报及缴纳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经营税收的电子政务平台”,为电子商务个体经营者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渠道。
同时,税务部门也高度重视核查和丰富电子商务数据库工作。在2024年,税务局已与六大电子商务平台(Shopee、Tiki、Lazada、Senđo、Tiktok、Grap)展开合作,要求并协助平台按照规定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经过九个周期的数据报送,已有439家电商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交易次数达400亿次,总交易金额达到366万亿越南盾。
此外,税务总局还在收集来自运输单位和在越南运营的外国在线平台管理者的信息,以丰富电子商务数据库。
在2024年,税务部门已处理了33003起违规案件,其中涉及736家企业和32267个个人,追缴税款和罚款总额近1.4万亿越南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