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重申观点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从6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第31次会议。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再次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上所有活动进行调整的全面框架。
越南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重申观点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从6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第31次会议。

会议审议国际海洋法法庭、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海底管理局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成立的机构所作的报告。会议决定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延长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成员的任期。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在6月23日召开有关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的海洋问题、联合国下设机构的活动以及国际合作的讨论会上,许多代表强调要严格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深化海事领域中的地区和国际合作,应对海洋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等的挑战,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有关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再次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上所有活动进行调整的全面框架,为保障海上和平、安全、航行自由,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做出贡献。

邓廷贵大使通报了越南在促进与地区各国的海上边界谈判,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上安全的双边与多边合作,防范非法捕捞行为等方面所作的努力。

关于东海问题,邓廷贵大使明确指出,东海是国际主要海运航线,维护东海和平、安全、稳定、航行自由与安全对维护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发展起到重大意义。

邓廷贵大使强调,一切争端必须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措施解决。邓廷贵大使对东海近期发生的事件深表关切,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不采取军事化行动和使紧张局势复杂化、扩大化且影响东海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对地区和平与稳定造成威胁的行动,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COC),尽早完善实质高效、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获得16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批准,另有14个国家已签署但尚未批准。(完)
越通社

更多

双方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老构建稳定、合作与发展的边界线

落实边境地区地方间外交活动计划,7月14日下午,越南奠边省那创(Na Sang)、芒查(Mường Chà)和西巴平(Si Pa Phìn)三乡领导与老挝丰沙里省芒买县(Mường Mày)代表团举行工作座谈。此举旨在为双方地方政府在国家管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边境地区国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信息交流及经验分享创造良好机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黎明智(左)会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图自越通社

越南共产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黎明智14日下午在北京会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

越南领导人向白俄罗斯新任总理亚历山大·图尔钦致贺电

两名原北江省领导人受警告处分

7月14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足签署了政府总理关于对原北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2016~2021年任期)给予处分的决定。

富国的帆船。图自越通社

富国加强水上交通秩序与安全保障工作

据富国特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吴明智介绍,落实政府总理2026年7月11日签发关于克服安江省富国特区发生特别严重水上交通事故的第47/CĐ-TTg号通知,富国特区已进一步加强国家管理工作,确保水上交通秩序与安全,提升从事水路运输的组织和个人守法意识。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要求全力破解发展瓶颈 奋力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7月14日在河内主持召开2026年第二季度工作交班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聚焦破解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全力确保全年经济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同时持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完善法律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吉约诺与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共同主持越印双边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度尼西亚就新阶段战略合作方向达成共识

据越通社驻雅加达记者报道,应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吉约诺(Sugiono)邀请,7月1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对印度尼西亚进行正式访问,并与苏吉约诺共同主持越印双边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代表两国政府签署《越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6—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