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重申观点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从6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第31次会议。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再次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上所有活动进行调整的全面框架。
越南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重申观点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从6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第31次会议。

会议审议国际海洋法法庭、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海底管理局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成立的机构所作的报告。会议决定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延长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成员的任期。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在6月23日召开有关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的海洋问题、联合国下设机构的活动以及国际合作的讨论会上,许多代表强调要严格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深化海事领域中的地区和国际合作,应对海洋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等的挑战,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有关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再次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上所有活动进行调整的全面框架,为保障海上和平、安全、航行自由,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做出贡献。

邓廷贵大使通报了越南在促进与地区各国的海上边界谈判,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上安全的双边与多边合作,防范非法捕捞行为等方面所作的努力。

关于东海问题,邓廷贵大使明确指出,东海是国际主要海运航线,维护东海和平、安全、稳定、航行自由与安全对维护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发展起到重大意义。

邓廷贵大使强调,一切争端必须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措施解决。邓廷贵大使对东海近期发生的事件深表关切,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不采取军事化行动和使紧张局势复杂化、扩大化且影响东海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对地区和平与稳定造成威胁的行动,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COC),尽早完善实质高效、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获得16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批准,另有14个国家已签署但尚未批准。(完)
越通社

更多

深入学习贯彻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实施越共十四大对外路线决议会议。图自越通社

让外交成为越南发展动力

在越南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外交工作从未像今天这样占据如此重要的战略地位。越共十四大在“维护发展空间”这一理念基础上,进一步将外交路线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即将外交与国防、安全并列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的任务,使其直接服务于国家发展能力建设。近期密集紧凑、富有成效的外交活动已充分彰显了这一精神。

节目《越南竹》拉开了2026年在柬埔寨举办的越南文化周开幕式文艺演出序幕。图自越通社

推动民间外交工作深入、务实、高质量发展

越共中央政治局2026年5月19日颁布关于落实越共十四大对外路线的第06-NQ/TW号决议提出了在新纪元发展对外工作的目标,使其与国家的历史、文化地位相匹配。为进一步阐释第06-NQ/TW号决议的重要意义,特别是民间对外工作的作用,越通社记者采访了越柬友好协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联络部副主任陈文聪大校。

附图:兴安省美豪坊共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图自越通社

【📝时评】精简机构:从重组到运行

在全国推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并开展数十年来最大规模组织机构重组一年后,行政机构更加精简,减少了中间层级,向基层进行了更强有力的分权。许多以前需经过多级审批的事项现在可在地方直接解决。但实践也表明,减少机构数量仅仅是个开始。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与赴委内瑞拉参加地震灾后恢复工作的干部战士。图自越通社

越南军队携国际救援经验驰援委内瑞拉

“我们明确在委内瑞拉救人就如同在自己的祖国救人一样。”这是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救援局副局长、委内瑞拉越南人民军工作组组长范文巳少将6月28日下午在赴委内瑞拉参加地震灾后恢复工作的干部战士任务交办会议间隙所强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