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重申观点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从6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第31次会议。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再次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上所有活动进行调整的全面框架。
越南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重申观点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从6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第31次会议。

会议审议国际海洋法法庭、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海底管理局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成立的机构所作的报告。会议决定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延长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成员的任期。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在6月23日召开有关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的海洋问题、联合国下设机构的活动以及国际合作的讨论会上,许多代表强调要严格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深化海事领域中的地区和国际合作,应对海洋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等的挑战,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有关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廷贵大使在会议上再次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上所有活动进行调整的全面框架,为保障海上和平、安全、航行自由,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做出贡献。

邓廷贵大使通报了越南在促进与地区各国的海上边界谈判,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上安全的双边与多边合作,防范非法捕捞行为等方面所作的努力。

关于东海问题,邓廷贵大使明确指出,东海是国际主要海运航线,维护东海和平、安全、稳定、航行自由与安全对维护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发展起到重大意义。

邓廷贵大使强调,一切争端必须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措施解决。邓廷贵大使对东海近期发生的事件深表关切,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不采取军事化行动和使紧张局势复杂化、扩大化且影响东海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对地区和平与稳定造成威胁的行动,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COC),尽早完善实质高效、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获得16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批准,另有14个国家已签署但尚未批准。(完)
越通社

更多

加越友好议员小组前主席、加越贸易理事会高级顾问布里翁·威尔弗特。加拿大前议员协会供图

加拿大前议员:越南可为多边合作作出切实贡献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联合国大会第81届会议上提出关于恢复信任、尊重国际法以及维护国家间对话的信息在当前世界面临地缘政治紧张、冲突以及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具有特殊意义。

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阮仲义大将与阿尔及利亚国防部长级代表、国家人民军总参谋长赛义德·谢赫里亚大将举行会谈。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阿尔及利亚促进防务合作

当地时间26日上午,阿尔及利亚国防部长级代表、国家人民军总参谋长赛义德·谢赫里亚大将与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常务委员、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阮仲义大将率领的越南人民军高级政治代表团举行会谈。

国会副主席阮氏清与德国联邦议会副议长博多·拉梅洛举行会谈。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南与德国战略伙伴关系日益深入、务实发展

与德国联邦议会副议长博多·拉梅洛举行会谈时,国会副主席阮氏清强调,越南始终重视同德国的关系,德国是越南在欧洲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希望继续推动越德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务实且高效发展。

2026年秋季昆山-劫泊庙会开幕。图自越通社

政府副总理黎进朱出席2026年秋季昆山-劫泊庙会开幕式

越共海防市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越南祖国阵线海防市委员会联合举行民族英雄陈兴道逝世 726 周年纪念仪式、2026 年秋季昆山-劫泊庙会开幕式,并公布“安子-永严-昆山、劫泊遗迹与风景名胜群”世界遗产品牌形象标识。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加拿大总督路易丝·阿伯和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图自越通社

越加关系迈入充满活力、务实的发展阶段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应加拿大总督路易丝·阿伯的邀请对加拿大进行国事访问之旅已取得圆满成功。访问期间,两国正式确立战略伙伴关系,开启越加关系历史新篇章。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新时代越加合作空间广阔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联合国大会上传递出关于恢复信任、重视国际法和加强多边合作的信息,与加拿大外交政策中优先事项具有诸多相似之处,拓展两国务实合作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