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2008年4月8日,根据越南内政部第464/QD-BNV号决定,越南儿童权利保护协会正式成立,肩负着“将协会发展成为保障儿童权益的专业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运作;助力保障儿童权益,为越南儿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和谐发展创造条件,并参与保护儿童和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的使命。”
值此该协会成立15周年之际(2008年4月8日~2023年4月8日),越南儿童权利保护协会会长阮氏清和就儿童保护工作接受了越通社记者的采访。
阮氏清和表示,在过去的15年里,该协会对18项与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计划、项目和提案提出了意见,其中许多建议得到了采纳,如《劳动法》、《民事法》、《婚姻和家庭法》(修正案);《儿童法》;《疾病诊疗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的有关意见建议。 该协会领导应邀参加了多个监督团,特别是国会在17个省市中的12个省市开展有关儿童虐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团。
特别的是,该协会已在许多地方实施了“日常育儿实践中的正面管教”项目。该项目在尊重儿童权利、理解儿童发展的基础上,对900多位家长进行宣传指导;同时培养了118名导师。
阮氏清和就当前面临的挑战表示,多年来,越南党和国家一直重视儿童关爱教育工作,并不断加大对儿童教育和保健工作。然而,儿童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儿童权利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网络上的儿童性虐待、肥胖儿童数量不断增加;虐待儿童,包括校园虐童事件仍时有发生;儿童性虐待案件依然发生等,并成为了新挑战。
阮氏清和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创新宣传方式,加速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宣传工作的吸引力。为防止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暴力行为,应注意在招聘工作中应注重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等的规定。同时,要推动全民参与保护儿童的运动取得实效,号召所有人共同参与;积极引导儿童健康使用互联网教育的计划。
目前,该协会还建议政府和各地方继续关注成立从事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专门组织;将有关儿童的目标和具体指标纳入国家和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阮氏清和就该协会的优先事项表示,该协会提出了多项任务,包括提高建言献策质量,为儿童带来更多利益;提高协会组织和人员的技能;加强协会建设;动员更多机构和组织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儿童权利的认识;继续为儿童,尤其是受虐儿童提供辅导支持;发出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强有力声音等。
阮氏清和表示,儿童关爱教育保护工作不仅需要知识和技能,更需要一颗充满爱的暖心。儿童工作不是一个单位、一个机构的责任,而是迫切需要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完)
值此该协会成立15周年之际(2008年4月8日~2023年4月8日),越南儿童权利保护协会会长阮氏清和就儿童保护工作接受了越通社记者的采访。
阮氏清和表示,在过去的15年里,该协会对18项与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计划、项目和提案提出了意见,其中许多建议得到了采纳,如《劳动法》、《民事法》、《婚姻和家庭法》(修正案);《儿童法》;《疾病诊疗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的有关意见建议。 该协会领导应邀参加了多个监督团,特别是国会在17个省市中的12个省市开展有关儿童虐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团。
特别的是,该协会已在许多地方实施了“日常育儿实践中的正面管教”项目。该项目在尊重儿童权利、理解儿童发展的基础上,对900多位家长进行宣传指导;同时培养了118名导师。
阮氏清和就当前面临的挑战表示,多年来,越南党和国家一直重视儿童关爱教育工作,并不断加大对儿童教育和保健工作。然而,儿童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儿童权利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网络上的儿童性虐待、肥胖儿童数量不断增加;虐待儿童,包括校园虐童事件仍时有发生;儿童性虐待案件依然发生等,并成为了新挑战。
阮氏清和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创新宣传方式,加速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宣传工作的吸引力。为防止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暴力行为,应注意在招聘工作中应注重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等的规定。同时,要推动全民参与保护儿童的运动取得实效,号召所有人共同参与;积极引导儿童健康使用互联网教育的计划。
目前,该协会还建议政府和各地方继续关注成立从事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专门组织;将有关儿童的目标和具体指标纳入国家和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阮氏清和就该协会的优先事项表示,该协会提出了多项任务,包括提高建言献策质量,为儿童带来更多利益;提高协会组织和人员的技能;加强协会建设;动员更多机构和组织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儿童权利的认识;继续为儿童,尤其是受虐儿童提供辅导支持;发出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强有力声音等。
阮氏清和表示,儿童关爱教育保护工作不仅需要知识和技能,更需要一颗充满爱的暖心。儿童工作不是一个单位、一个机构的责任,而是迫切需要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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