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9部法律将于7月1日起生效

越南《公债管理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警卫法》、《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国家赔偿法》、《技术转让法》、《水利法》、《铁路法》、《信息获取法》等9部法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越南9部法律将于7月1日起生效 ảnh 1资料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公债管理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警卫法》、《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国家赔偿法》、《技术转让法》、《水利法》、《铁路法》、《信息获取法》等9部法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公债管理法》包括10章63条,根据国家的原则统一管理,意在加强国会、政府、集体的职权范围,增强集体与个人对公债管理、使用和还债的责任意识。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规定对现行法中的11条进行修改补充。

《警卫法》共有6章33条,规定警卫对象,对党、国家、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高层领导,到访的国际客人的警卫措施。

《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共8章76条,规定执勤当中可开枪的具体情形,有关军用武器的使用原则等。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共有9章78条,规定国家赔偿原则,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该法意在克服前段时间存在的不足,同时确保以最快时间解决赔偿。

《技术转让法》共有6章60条,补充帮扶机制,鼓励企业革新技术,同时加紧对技术转让工作的管理。

《水利法》明确规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原则,其中国家集中投资于特别重要的各大水利工程、难以动用社会资源的水利工程、服务于国防安全保障和防灾的水利工程、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水利工程等。

《铁路法》共10章87条,对铁路领域的所有活动设有详细规定,该法对铁路行业的发展以及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信息获取法》共有5章37条,规定公民的信息获取权、信息获取原则与程序、国家职能机关在确保公民信息获取权的责任与义务。(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荷兰阿斯麦(ASML)集团副总裁爱德华·斯蒂普豪特。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会见全球领先半导体集团领导人

1月15日晚,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驻地会见了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的全球领先的半导体集团——荷兰阿斯麦(ASML)集团副总裁爱德华·斯蒂普豪特(Eduard Stiphout)。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总务大臣林芳正 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总务大臣林芳正

在越日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持续深化背景下,双方高层就加强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和高质量人力资源合作深入交换意见,推动双边合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宁顺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爱心集市协助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搬运货物。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确保社会保障与可持续发展

2025年,数万户遭受台风和洪水影响的家庭得到及时救助;用于开展2025年防灾减灾和灾害应对活动的资金和物资总价值超过1.234万亿越盾,累计惠及群众逾51.3万人次。

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搭建爱心桥梁 支持侨胞心系祖国

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是引起广大旅美越侨同胞和知识分子高度关注的重要事件。在大会召开前夕,越通社驻纽约记者采访了纽约越南文化与教育研究院院长、2014—2026年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陈胜。

越南驻委内瑞拉大使向委内瑞拉前驻越南大使豪尔赫·龙东·乌斯卡特吉赠送纪念品。图自越通社

委内瑞拉前驻越南大使致函祝贺越共十四大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委内瑞拉前驻越南大使豪尔赫·龙东·乌斯卡特吉(Jorge Rondón Uzcátegui)到访了越南驻加拉加斯大使馆,向大会致以亲笔贺信,并表达了对越南共产党在国家新发展阶段中的领导作用的坚定信心。

胡志明市富利党委、人民议会、祖国阵线委员会向符合决议条件人员赠送党和国家的慰问金。图自越通社

喜迎越共十四大和2026丙午年春节:全国超588万人已收到党和国家慰问金

落实越南政府关于在喜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和2026年丙午年春节之际向革命有功者、社会救助对象、社会养老金领取者和其他弱势群体赠送党和国家慰问品的第418/NQ-CP号决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有超过588万人收到慰问品。其中,革命有功者超过155万人,社会救助对象和社会养老金领取者超过433万人。

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外交部党委常务副书记、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左)礼节性拜会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维莱·拉坎丰。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老挝继续巩固新形势下的战略对接

1月14日上午,在对老挝进行工作访问期间,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外交部党委常务副书记、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礼节性拜会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维莱·拉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