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海关对一名违规携带超额货币出境的瑞典籍旅客进行处理

日前,河内市海关对一名违规携带超额货币出境的瑞典籍旅客开具行政处理单。
越南河内海关对一名违规携带超额货币出境的瑞典籍旅客进行处理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越通社河内——日前,河内市海关对一名违规携带超额货币出境的瑞典籍旅客开具行政处理单。

此前,内排国际机场海关分局旅检现场从该旅客的行李中查获超出限额藏匿未报关的现金1.2万美元。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2011年8月12日颁布关于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的规定,旅客出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或等1500万越盾的越盾和其它外币时必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另外,旅客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等值或低于5000美元,并将其随身携带的外币存入在越南的合法金融机构也需要向越南海关进行申报。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和越盾现钞超额而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赃物若等值500万越盾至3000万越盾将被罚款100万越盾至300万越盾,赃物若等值3000万越盾至7000万越盾将被罚款500万越盾至1500万越盾,赃物若等值7000万越盾至1亿越盾将被罚款1500万越盾至2500万越盾,赃物若等值1亿越盾以上而非其它犯罪行为时将被罚款3000万越盾至5000万越盾。(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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