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加大吸引外资力度

越南农业潜力巨大,同时也是越南的优势,但对该领域的投资资金不多,特别是外资,投入农业领域的外资资金占全国外资总额的比重较小。这个现状要求越南农业 行业需制定一个长期的战略,以吸引更多外资投入农业。

越南政府特别注重吸引更多外资对农业和农村领域。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高德发已强调将核查有关这一领域的有关政策机制,以创造便利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加 大对农业投资力度。


越南农业潜力巨大,同时也是越南的优势,但对该领域的投资资金不多,特别是外资,投入农业领域的外资资金占全国外资总额的比重较小。这个现状要求越南农业行业需制定一个长期的战略,以吸引更多外资投入农业。

越南政府特别注重吸引更多外资对农业和农村领域。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高德发已强调将核查有关这一领域的有关政策机制,以创造便利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加大对农业投资力度。该部门正制定2015—2020年阶段加大吸引外资对农林渔业等领域投资和外资管理力度的提案,不让政策脱离实际这一情况发生。

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主席阮文全表示,长期以来,外资投入农业领域处于低迷状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对该领域投资比其他行业的利润不迅速扩大,而又自然灾害和市场等所带来的风险较大。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外国投资局局长杜一黄认为,除各客观原因外,农业行业缺少吸引外资投入农业和农村领域的长期战略和具体项目、针对农业领域投资外商的法律法规、机制和政策等不透明等也是投入农业领域外资较小的原因之一。

许多行内专家还指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各地方规划和政策缺少稳定性等也成为投资者的巨大障碍。目前越南农业生产仍处于分散、不集中等状态,而对农业投资的投资者却需要面积庞大来投资发展原料区,这个问题也成为越南农业一大难题。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主席阮文全认为,越南农业需加大吸引对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投资力度,因目前越南农产品较多,而主要是粗加工出口。此外,还注重了解投资者的心理,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就制定合乎政策,解决好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这一问题。

据统计数据,在1991—2000年,对农业领域的投资资金处于高峰期,然而,近段时间,对该领域的投资资金已大幅下跌。如果15年前,投入农业领域的外资占全国外资总额的15%,而3年来这个数字只占0.5%。

截至2014年9月,全国农业领域投资项目为514个,投资总额为36.3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投资项目数量和投资资金的3.01%和1.5%,在全国18个外商投资领域中位居第9。这样一来,平均每年越南农业投资项目为20个,投资资金为1.3亿美元。

目前,世界上30个国家和地区对越南农业领域投资,主要来自泰国、中国台湾和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国家和地区,越南农业领域对美国、日本和欧盟等高科技国家和地区仍缺少吸引力。农业投资项目主要集中畜牧、饲料生产、造林、农林水产品加工等领域。(越通社-VNA)

读者可登录越通社网站http://vnanet.vn获取更多信息。

更多

进出永隆省大安乡定安渔港的渔船。图片来源:越通社

解除IUU“黄牌”警告:永隆省努力保障渔业可持续生计

永隆省各渔港不断加强对渔业捕捞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管控渔船进出港、监测捕捞产量、加强水产品溯源管理,不仅为实现全国共同目标作出贡献,也直接保护了渔民的生计,推动渔业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太原纺织公司。图自越通社

2026年春季博览会:越南与印度合作的新桥梁

越通社驻新德里记者报道,在"灿烂越南—2026年春季博览会"系列贸促活动框架内,越南驻印度商务处与两国行业协会共同举行线上研讨会,旨在促进企业对接,扩大两国在纺织服装、皮革鞋类、木制品及家具领域的合作。

宁顺一号核电厂周边居民安置项目正式动工

宁顺一号核电厂周边居民安置项目正式动工

为庆祝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月15日上午,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在福营乡举行宁顺一号核电厂移民安置、征地拆迁项目(第一子项目)启动仪式。这是重要里程碑,体现了庆和省在具体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核能的重大方针方面的坚定政治决心。

在运脚港1号码头启用当天,大型邮轮停靠该港口。图自越通社

顺化投建可停泊万吨级船舶的云脚港6号码头

 云脚港6号码头项目包括1座可停靠7万吨级杂货船、集装箱船、散货船和液货船的码头;2座可停靠1万吨级船舶的码头;以及配套的技术基础设施、堆场、机械设备等,投资总额超过9280亿越盾。

效果图:北南高速铁路项目模式

加快推进各重点铁路项目施工进度

迈入2026年初,随着基本法律框架的完善,国家各重点铁路项目已同步转入紧急施工阶段,特别是南北高铁项目以及老街—河内—海防铁路项目等。

检察院代表强调:“假奶粉中某些成分含量超过标称标准,并不意味着质量更好。” 图自越通社

Z Holding假奶粉案一审宣判:法院提出系统性整改建议弥补监管不足

1月14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就Z Holding公司“假奶粉案”作出一审宣判,对案件中18名被告判处刑罚。各被告被认定犯有“生产、销售假冒食品罪”(依据《刑法》第193条)、“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依据《刑法》第221条)以及“洗钱罪”(依据《刑法》第3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