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武文赏会见出席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的越南驻外大使和代表机构负责人

12月20日下午,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在主席府会见了以越南外交部部长裴青山为团长的出席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的越南驻外大使和代表机构负责人代表团。
国家主席武文赏会见出席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的越南驻外大使和代表机构负责人 ảnh 1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2月20日下午,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在主席府会见了以越南外交部部长裴青山为团长的出席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的越南驻外大使和代表机构负责人代表团。

越南外交部部长裴青山向国家主席武文赏汇报本次会议情况时表示,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重点研判形势,回顾和全面评价贯彻落实党十三大决议过半任期的外交工作的成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十三大届任期初以来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下达的关于外事工作的决议、结论、指示和重大项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现在到党十三届任期结束及随后几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关键外交任务和措施。

此外,在会见上,越南驻外各位大使向国家主席武文赏汇报了越南驻所在国代表机构的工作情况、越南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旨在促进越南与各国在政治、外交、国防、安全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关系。

国家主席武文赏在会见上强调,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评价外交工作的贡献,认为这是近期国家总体成就中的“典型亮点”。国家主席武文赏指出,2023年党和国家出台了许多重要文件,为外交工作提供指导和战略定位;越南与许多重要合作伙伴的关系框架提升到新的水平;越南与多国政治互信牢固加强,合作日益拓展、务实有效;越南国际地位和声誉不断提高。

国家主席武文赏会见出席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的越南驻外大使和代表机构负责人 ảnh 2武文赏与各位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武文赏认为,世界形势继续快速、复杂且难以预测地变化,要求外交官不断提高标准,以满足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国家主席武文赏要求外交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党、国家领导人的指示,特别是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第32次外交工作会议开幕式上所提出的全面、重要且全面的指示。

国家主席武文赏强调,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关心和支持外交部门成功开展崇高的外交事业,继承辉煌传统,弘扬团结精神、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智慧、创新思维、积极主动、勇于创新、善于突破,圆满完成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

趁此机会,国家主席武文赏向外交部领导、越南驻外代表机构负责人以及外交部多个单位负责人等20名同志颁发了授予大使衔的决定。(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图自越通社

越中关系进入日益有效务实的新发展阶段

越通社驻华记者报道,在出席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暨2025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CABIS)框架,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

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图自越通社

第70号决议: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

9月16日上午,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主任阮青毅就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越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2030年的目标和2045年的愿景》的第70-NQ/TW号决议作了专题报告。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越俄安全领域合作

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9月1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在全国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各项决议的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指出,第59号决议的出台是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越南融入国际体系的历史性转折点,确立了融入国际体系是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出席东盟检察长会议。图自保护法律报

越南积极同东盟携手打击跨境犯罪

9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与印度尼西亚、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9个东盟成员国的总检察长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推动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

越马旅游推介活动在胡志明市举行。(图片来源: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培育和维护越马友谊

越南和马来西亚都是东南亚国家,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始于数个世纪前。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克服了地区风风雨雨的种种困难,成为两国共同的骄傲,为两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将为实现发展突破注入新的强劲推动力

在会议上发言时,苏林总书记明确指出,第59号决议及第70、71、72号三项决议贯穿始终的精神是:从“颁布方针”迅速转化为“执行管理”,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将决议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资源、期限、可量化指标,并进行监督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