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自由居住是越南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并被写入各种法规文本,其中具体规定居住应办理的手续和应具备的条件。2020年11月13日,越南国会通过《居住法(修正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居住法》极大提高了人民的居住便利性、简化了行政手续,特别是适应了数字化转型和行政改革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享有的居住自由权等基本权利。
除了选举权,被选举权,住所、私人生活、个人隐私、私人信件不被侵犯权,言论自由权、新闻自由权,2013年版《居住法》规定居住自由权也是得到越南国家承认、尊重和保护的人权和公民权。国家的居住管理与公民享有的居住自由权直接有关,所以具体化2013年版宪法中关于公民居住自由权和居住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朝着公开、透明、简化文件,减少时间和成本,取消给人民行使居住自由权带来麻烦的所有繁琐行政手续的方向进行。
为贯彻落实现代化和简化与居民管理工作有关的行政手续的主张,同时更好确保公开性和透明性,为公民行使居住自由权创造便利条件,保障法律体系的配套和统一,并满足对社会秩序的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当前国家正加快工业化、现代化和融入国际进程的背景下,完善与居住有关的法律体系,确保其符合行政改革主张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加强确保公民享有居住自由权,逐步提高国家在新形势下对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效率,简化公民需办理的登记等相关行政手续。2020年版《居住法》由越南国会起草并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 2021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据此, 2020年版《居住法》取消了户口簿和暂住簿管理方式,代之以国家居民数据库和居住数据库内更新的个人身份识别码。2020年《居住法》将居住(永久居住、临时居住)管理方式从手工转变为信息技术等现代管理方式。具体是登录国家居民数据库查询、更新和调整个人身份识别码。每位公民的永久居住、临时居住等信息都是可在国家居民数据库和居住数据库内更新和调整的数据。
总的来说,2020年《居住法》体现了现代化和简化与人口管理工作有关的行政手续的主张,同时更好地确保公开性和透明度,为公民行使居住自由权创造有利条件。 在越南加快工业化、现代化和融入国际进程的背景下,这项法律有助于完善越南居住法体系,符合越南行政改革、融入国际和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主张。(来源:越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