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乂安省——随着对渔业捕捞活动的检查监督以及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捕捞行为的要求日益提高,乂安省渔检力量目前仅拥有2艘渔政船和2艘工作艇,其中多艘船艇已投入使用20至30年。机械设备及航海仪器老化、航行速度受限,正成为制约该省渔检力量机动巡察、任务执行和安全保障能力的突出瓶颈。
对于海上执法力量而言,设备性能受限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目标发现力、与各类船舶的通信联络、接收陆上信息以及与其他力量的协同配合,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船艇的装备水平和综合性能。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目前乂安省尚未设有专门的渔政船停泊场所,现有船艇只能停泊在渔港。在渔船进出港口频繁、密度较大的情况下,碰撞及船体和外部设施受到损伤的风险难以避免。
乂安省的实际情况表明,现有执法船艇使用年限较长,部分机械设备已出现老化、损坏。按单项进行维修虽然能够维持船艇短期运行,但尚未从根本上解决船龄偏高和设备配套不完善的问题。随着船艇日益老旧,维护、维修成本不断增加,同时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突发故障的风险仍然存在。
乂安省水产与渔检支局渔检处处长陈洲成表示,需要对每艘执法船艇的整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从船体、主机、发电机到通信系统、雷达、定位及其他航海设备。在此基础上,明确划分仍可维修、升级的船艇和部件以及已经过于陈旧、不再有效的部件,以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应定期、系统开展维护保养,避免出现故障后才进行维修的情况。对于严重老化的船艇,应优先考虑更换方案,逐步实现执法船队现代化,提高船艇航速、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作业能力以及海上监测能力。
与此同时,研究制定当地渔政船艇的技术标准、使用年限以及维护保养、维修制度等具体规定,为地方更加主动地做好资产管理,制定投资计划和合理使用经费提供依据。
面对上述情况,乂安省水产与渔检支局已制定船艇更新计划,以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渔检力量在海上执行任务时的安全。
随着渔业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在执行打击IUU捕捞任务方面,一支具备良好机动能力、通信设备完善并能够在恶劣海况下安全执行任务的执法船队,是渔检力量履行职责、与渔民并肩开展工作以及保护当地水产资源的重要基础。(完)
解除IUU“黄牌”:严格管理渔船,确保依法出海
虽然没有临海、渔港、避风锚地以及海上渔政和边防部队,但西宁省目前仍有近190艘渔船在多个海域作业,给捕捞管理与控制带来不少困难。为了与全国携手解除欧委会(EC)对越南渔业发出的“黄牌”警告,该省正在严格管理渔船船队,弥补“空白”,支持渔民完善手续、转变生计,并坚决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的捕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