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6天工作,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9月30日上午完成第六次会议全部议程,共审议36项内容。
会议期间,国会常务委员会总结第一次非常会期,并第二次就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意见;通过《2027年立法计划》及3项属于其权限范围的决议;重点审议、讨论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9项法律、决议草案,其中2项法律草案已在第一次非常规会议上接受国会审议。
陈青敏主席强调,要加强各项法律草案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特别是对相互关联的法律规定进行同步修改、补充时,要避免重复、矛盾和交叉。
对于提交国会审议的报告和文件,陈青敏主席要求有关机构进行最后一次全面审查,属于提交机构职责范围的问题必须在提交前完成并统一处理方案。
关于《2027年立法计划》,陈青敏主席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将法律项目列入立法计划视为有关机构对进度和质量作出的承诺。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考核KPI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立法任务,起草主管机构必须承担责任。
陈青敏主席指出,10月还将举行越共十四届四中全会。有关机构要主动谋划、提前准备,及时将中全会确定的重大主张和方向转化为法律制度,确保国会决策与党的路线方针协调一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