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值此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访问越南之际,越南与欧盟1月29日在河内发表了关于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根据联合声明,越南与欧盟强调了基于共同利益、在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和国际法基础上共享和平、安全与繁荣价值观的伙伴关系的重要性。
双方高度评价过去35年来通过《全面伙伴关系与合作框架协议》(PCA)、《越南 - 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越南参与欧盟危机管理行动(FPA)、《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以及政治、国防 - 安全、贸易和人权对话机制所建立的坚实基础。
在所取得的成就、广阔的合作潜力和对双边关系未来充满信心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将越南 - 欧盟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旨在将双边合作在双边、地区和多边层面上推向新高度,为和平、稳定与共同繁荣做出贡献。
在政治方面,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各级别、特别是高层互访与接触;促进议会外交和民间外交;加强就战略问题的政策磋商与协调;发挥现有对话机制的效能,包括PCA框架下的联合委员会、EVFTA贸易委员会、国防 - 安全对话和人权对话。
双方还同意加强越南国会与欧洲议会之间的合作。
双方强调经贸、投资合作是双方伴关系的基石。双方承诺全面、有效落实EVFTA;优先通过坦诚、建设性的对话解决困难;在双边和多边论坛上密切配合。
双方强调落实关于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特别是在劳动力和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领域。
双方合作将扩展到许多领域,包括关键原材料、低排放能源、循环经济、物流、基础设施、半导体、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供应链、可持续农林渔业。
在和平、国防和安全方面,双方重申对多边主义、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承诺。国防安全合作将通过国防-安全对话得到加强。双方将扩大在维和、危机管理、力量培训、搜救、消防和事故应急方面的合作。
双方推动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能源安全、网络安全和海上安全方面的合作。
双方强调了东海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强调应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确保航行、飞越自由和贸易不受阻碍;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并推动早日达成有效、实质性的《东海行为准则》。
双方将扩大在研究、创新方面的合作,参加“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和“伊拉斯谟+”(Erasmus+)等项目;促进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为双方公民交往和企业对接创造便利条件。
在可持续发展、环境和气候方面,双方承诺执行《2030年议程》,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公正、低排放的能源转型;合作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资源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农林渔业;加强在“全球门户”倡议和区域项目框架下的合作。
双方还加强在良好治理、法治、人权、数字化转型、互联互通、可持续交通、金融、劳动力、医疗等方面的合作,并在包括东盟 - 欧盟和联合国在内的地区及多边论坛上密切配合。(完)
深化越南与欧盟关系
1月29日上午,欢迎仪式结束后,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共同举行会谈。随后,两位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通报会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