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府和政府总理已强力指导并部署多项保障性住房发展任务;颁布22项决议、12项指示、决定和通知;组织多场全国会议等。
范明政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对代表们体现责任担当的优质建言表示欢迎与高度评价;要求建设部充分吸收与会代表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并报请政府审议颁布。其中,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新决议必须具有突破性,能解决以往未能解决的法律障碍;规定保障性住房发展应具长期稳定性,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以便未来2-3年内保障性住房发展步入正轨。
范明政要求各地方政府须按规定并承担责任,以“地方决策、地方执行、地方负责”为原则,快速、精准、简洁地办理保障性住房发展行政手续。
决议需明确规定购房手续,强化事后监管,应用共享数据库加强监管,确保开发商和购房者信息双向公开;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受益对象范围;在城乡区域同步发展保障性住房;要求每个城市开发区应包含不同住房板块(含保障性住房),共享基础设施。
范明政明确指出,决议应包含房地产交易平台、国家住房基金、住房数据等内容,以实现保障性住房快速可持续发展,并指示各部委依据职能任务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相关建议,由建设部牵头在5日内完成决议草案修订,报请政府审议颁布。(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