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已签发国会关于下调增值税税率的第204/2025/QH15号决议。
根据该决议,国会决定对《2024年增值税法》第48/2024/QH15号第9条第3款所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实施下调2%的增值税税率(降至8%),但不适用于以下部分商品和服务类别:电信服务、金融、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经营、金属制品、矿产(煤炭除外)、以及应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汽油除外)。
该决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完)

来自税收的国家预算收入增长28.6%
2025年前5个月,由税务部门管理的国家预算收入累计达1006.245万亿越盾(完成预算的58.5%,同比增长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