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关于《刑法》修正案的讨论中,提出了拟取消现行《刑法》中18项设有死刑的罪名中的8项死刑处罚,改为无期徒刑且不得减刑。其中包括“生产、贩卖假药(含治疗及预防药品)”等罪名。
针对这一提案,不少国会代表在会场外表示不赞成。他们认为,国会应对该问题进行慎重考虑和全面评估,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防范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国家发展的违法行为。
来自庆和省的国会代表黎友志指出,现行法律已将生产、贩卖假药列为可判处死刑的严重犯罪。近期,相关职能机关查获了大量此类案件,涉及人员众多,案件性质和规模不断升级,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公众心理不安。

黎友志表示,当前应正视该类犯罪的严重性,将其作为应予以严惩的对象,适当提高刑罚力度。他建议应慎重审视是否取消对该罪名的死刑处罚,并在作出最终决定前进行系统评估。他强调,目前假药、假食品仍在市场上流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执法机关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遏制这一现象,重建公众对法律执行的信心。
同奈省代表郑春安也指出,假药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突出问题,不仅严重危及人民健康,还对国家发展,甚至民族命运构成威胁。他强调,该类行为影响范围广泛、后果严重。
因此,郑春安建议,应进一步加重对该类行为的刑事处罚,同时研究辅以更严格的行政制裁。他表示支持通过提高刑罚来增强震慑效果,以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不过,他同时指出,若已提高刑罚标准,再取消死刑可能反而削弱法律的威慑力。因此,应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国家发展和捍卫法律尊严的基础上,应审慎考虑是否废除这种犯罪的死刑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