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之声》,竹历(亦称堆历)民间知识遗产在和平芒族人民的生活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芒族人以竹历计算为基础,将其运用到芒族人的生产活动、日常生活、风俗习惯、礼仪、节庆活动等各个方面。
“堆历”是一套12张竹卡,上面刻有象征日期、月份和自然现象的符号。这些符号在芒族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惯例,竹历由3个主要部分组成:月份部分标在竹卡的上方,每个月份都有对应的符号;日期以小刻文刻在卡片侧面;卡片里面写着自然现象发生日期的符号,例如下雨天、刮风天、暴风雨天、亏损日(避免交易)、鱼日(可以钓鱼)等。
芒族文化遗产博物馆馆长裴清平介绍说,按照竹历,一天有16个小时,每个小时相当于1.5个太阳时,而且不是用钟表计量,而是根据自然现象来计量,如:公鸡打鸣、日出、日落、正午、万物入睡等。芒族人是以黎明前(公鸡打鸣)的时间(凌晨2点至4点)来做一天起始的。竹历是古代芒族人经过几代人对世界的认识的综合和总结,通过观察月亮的运动,月亮在每个月周期中的特征以及堆历中星座的运动来确定时间、日、时、周、月、年的。裴清平表示:“芒族人十分注重虔灵文化。过去,没有今天这样的农历或阳历,所以芒族人使用竹历。芒族人有句谚语:“蒸煮饭、高脚屋、打水、烤猪、日退、月来”。这里的“日退、月来”就是芒族人按照自己的历法来计算“日期和月份””。
在这部竹历中,芒族人规定太央月对应于一月;树中月对应二月和三月;太中月对应五月;金中月对应五月、六月;锁定月对应7月;金塔月对应八月、九月;太塌月对应于十月;树塌月对应于十一月和十二月。裴清平补充道:“日往后退1天,月往前进3个月。由于该日历是基于月亮和瑞星的运动,所以它可以计算出吉日和凶日。芒族人认为,节日有吉祥日、兽日、鱼日。去打猎,就选择兽日。标记适合钓鱼的日子叫做鱼日。人们结婚、建房以及做一切事情,都会查看芒历和堆历上的吉日和时辰”。
虽然都是竹历,但各个芒族地区的称呼不同。新乐县,高峰县称为堆历(lịch Đoi、音译);乐山地区称为睿书(sách Roi、音译);其他地方则称它为哇本(Vác Bén、音译)。目前,和平省仍保留着一些几百年前制作的竹历。这些历法已流传了很多代。和平省金杯县的裴志良先生介绍说,12根竹签分为3个部分,对应一个月的3个星期,包括:上周(树周)、中周(梁周)、下周(桂周)。每个月的前10天称为树日1、树日2…到树日10;月中的 10 天称为梁日1、梁日2等。月末的 10 天称为桂日1、桂日2等。裴志良表示:“芒族人又把每月的上旬、中旬和下旬称为根、中、顶。就是说他们是根据树的生长来计算的,就像一棵正常生长的树,下面是根部,往上是中部和顶部,上面是花和叶子”。
和平芒族竹历(堆历)历史悠久,融合了独特的价值观和民间知识,于 2022 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为保护和发挥遗产在当今人民生活中的价值做出了重大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