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胡志明市日——3月25日,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万盛发集团股份公司和西贡商业股份银行(SCB)案件。
二审法院将对张美兰和27名被告人提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其中,张美兰对一审判决中直接涉及"欺诈骗取财产罪"(非法占有35824名次级投资者的30.869万亿越盾)、"洗钱罪"(445.747万亿越盾)及"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罪"(45亿美元,折合106.730万亿越盾)的全部量刑内容提出上诉。其余被告人分别就减轻刑罚、适用缓刑或重新认定诉讼行为等提出上诉请求。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朱立基(时代广场股份公司董事长、张美兰丈夫)未提交上诉申请。

法院还受理了35名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义务单位和个人的上诉申请书。其中,西贡商业银行(SCB)请求二审法院处置与该银行、新越证券股份公司、新越城市责任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的涉案物证。另有部分个人向法院提出再次查封、股权追缴及交易限制解除等申请。
按计划,该案二审将于3月25日开庭审理,预计持续至4月21日结案。张美兰聘请了8名律师出庭为其辩护。
此前,2024年10月17日,陪审团以欺“诈骗取财产罪”判处张美兰无期徒刑,以“洗钱罪“”判入狱12年,以“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罪判”入狱8年,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33名被告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至23年。在该案一审中,法院以“贪污财产罪”判处张美兰死刑,并以“受贿罪”判处20年监禁,以“违反信贷机构贷款规定”判处16年监禁。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