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越南国会民族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河内拉开序幕,旨在就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提出意见。
越南国会民族委员会副主席马田居强调,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为少数民族同胞各方面的发展创造便利条件。马田居副主席还肯定了越南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各个民族相互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与共同发展等的一贯政策。
会议上,与会代表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的前言、政治制度、人权、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经济、社会、文化、教育与环境、捍卫祖国等内容交换意见。与会代表集中讨论有关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中的民族和民族工作问题;就1992年宪法修宪案民族和民族工作问题的规定体现了党十大和十一大决议的精神以及总结越南党、国家近几年来民族工作实施情况等问题进行评价。
此外,与会代表还就确定民族归属的权利、少数民族文化和教育的保留与传承的权利、国会民族政策决定权等的各项规定,以及有关民族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及权限的补充规定和修改等提出建设性意见。(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