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项重要法律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自2017年1月1日起,越南《民事法》、《国家预算法》、《新闻法》、《药法》、《费用、手续费法》、《会计法》及《关于修改和补充〈投资法〉第6条和附录4有关限制性行业目录法》正式生效。
越通社河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越南《民事法》、《国家预算法》、《新闻法》、《药法》、《费用、手续费法》、《会计法》及《关于修改和补充〈投资法〉第6条和附录4有关限制性行业目录法》正式生效。

*2015年《民事法》共分27章689条。《民事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是改变立法思维。从而确保民众对民事法律都有一致性的认识以及确保全民执法一致性,进而形成个人和法人行为法律规范。《民事法》规定民事法律的8项基本原则,为确保宪法和法律中所公认的个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得到尊重、保护和行使建立法律框架。

*《国家预算法》是一项重要法律,其推动国家预算管理工作按照更加充分与配套、更切合实际以及更加符合融入国际社会趋势的法律框架取得新突破。

最新的《国家预算法》共包括7章77条,较2002年旧《国家预算法》减少一章。

*2016年的《新闻法》共有61条,较1999年旧《新闻法》增加25条,其中新增32条,修改补充29条。该法规定公民的新闻自由权以及新闻媒体中言论自由界定。此外,《新闻法修正案》对负责机关、组织和个人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的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除了详细规定从事新闻工作的个人和集体的权利和责任,最新《新闻法》还补充有关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

*代替2005年旧《药法》的最新《药法》共设14章116条,规定优先事项包括从越南现有的药材资源研发原料药;专利权到期后进行药品生产;疫苗、生物制品、药材、传统药、罕见药、发展药材种植等。

*《费用、手续费法》是一项重要法律,其共包括6章25条,该法适用范围包括涉及收纳、管理和使用费用的国家机关(包括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公立非企业单位以及组织、个人等。

*2015年《会计法》修改了若干条例,以实现提高监督管理效果,优化会计工作质量与效率等的目标,该法共包括6章74条。

*《关于修改和补充〈投资法〉第6条和附录4有关限制性行业目录法》取消不符合《投资法》中有关限制性行业标准与目的的20个行业,同时补充增加15个限制类投资经营行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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