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案》及《新闻法案》(修正案)

4月5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对《儿童法案》及《新闻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案》及《新闻法案》(修正案) ảnh 1越南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5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对《儿童法案》及《新闻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以89.88%赞成率通过了《儿童法案》。该法案共有7章106条。其中明确规定儿童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实现儿童权利的原则与措施;各机关、组织、教育机构、家庭、个人在实现儿童权利与义务过程中的责任。

通过《儿童法案》之前,国会代表听取了《儿童法案》吸取意见和疏理的报告。报告指出,大部分意见表示同意把《儿童保护、关照和教育法》改名为《儿童法》。对于儿童的年龄界定,国会常委会指导国会秘书长以投票形式征求国会代表有关“儿童是十八岁以下的公民”及“儿童是十六岁以下的公民”这两个方案的意见。结果,69.25%国会代表支持第二方案,10.18%代表支持第一方案。因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保持儿童年龄界定为现行法律规定的16岁以下。

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案》及《新闻法案》(修正案) ảnh 2儿童年龄界定保持为现行法律规定的16岁以下。(图片来源:因特网)

《儿童法》将从201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儿童保护、关照和教育法》自从《儿童法》生效日期起就无效。

此外,国会代表以89.47%赞成率表决通过《新闻法案》(修正案)。该部法律共有6章61条;规定新闻自由权,公民言论自由权;新闻组织与活动,参与或与新闻传媒活动有关的机关、组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对新闻传播事业的管理。

《新闻法》从2017年1月开始生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以“阿根廷的外交政策及未来越阿关系”为主题的国际学术座谈会现场。图自越通社

推动新形势越南与阿根廷的双边合作

12月2日,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欧洲与美洲研究所举办了以“阿根廷的外交政策及未来越阿关系”为主题的国际学术座谈会,旨在进行学术交流、更新政策方向并推动新阶段的双边合作。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与俄罗斯总统助理米罗诺夫·德米特里。图自越通社

越南是俄罗斯的主要合作伙伴和亲密好友

12月3日下午,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礼节性会见了由俄罗斯总统助理米罗诺夫·德米特里(Mironov Dmitry)率领的直属俄罗斯总统办公厅公务、人事及反腐败局高级代表团。

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取得许多重要务实成果

12月3日,由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在万象共同主持的越南-老挝双边合作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第48次会议结束后,老挝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沙伦赛·贡玛西与越南财政部长阮文胜随即共同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会议成果。

潘升安同志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图自越通社

潘升安同志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12月3日,高平省省委召开会议,宣布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