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国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切实保障越南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向国外输送劳务人员有助于解决越南劳动者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和带来许多经济利益。然而,实际上,越南劳务输出活动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越南出国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切实保障越南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向国外输送劳务人员有助于解决越南劳动者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和带来许多经济利益。然而,实际上,越南劳务输出活动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在此背景下,越南国会一直在努力完善有关境外务工人员和劳动力的输出单位的法律文件,旨在解决当前存在的不足之处,努力切实保障境外越南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实施近13年后所取得的成果

2006年,越南第十一届国会已颁布《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该法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对出国务工的越南劳动者以及往国外输送工作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及有关帮助越南劳动者出国就业的事项(如职业培训、外语技能培训和劳动者职业定向教育);境外务工人员扶助基金会;针对境外务工人员的政策;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国际合作等做出规定。

据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的统计,自《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颁布和生效至今,越南出国务工人员数量平均每年达约8万人。特别是,近五年来,通过由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的劳务派遣企业等正式渠道出国务工的劳动者每年超过13万人。通过获取先进机械和技术、现代的管理机制、工业作风,进而提升职业水平和外语能力等,帮助境外务工人员提高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助力于改善国家人力资源质量。

然而,除了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之外,越南劳务输出活动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亟待解决。尽管出国劳务人员数量连续增加,但越南出国务工人员的质量仍低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海外工作的越南劳动者仍存在职业能力和职业意识有限、违约、非法居留等问题,导致劳动者面临遭欺诈、遭剥夺和遭虐待等危机。

在融入国际社会进程中,越南已积极参与各项新代自由贸易协定,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成允许东盟区内劳动力自由流动,进而形成多种合作方式,最近出现的劳动力流动问题尚未在《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中规定,给国家管理工作以及海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此外,《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中若干规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关系等新背景下的劳务输出活动的需求。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换句话越南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过渡时期,意味着越南劳动力资源不再像以前那么丰富。

实际情况要求越南继续完善《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若干规定。因此,《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已被纳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的议程,并继续在2020年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召开的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得到讨论并预计将获通过。

注重选择安全与收入高的境外劳务市场

越南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裴士利博士表示,若《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获通过,对外劳务派遣单位的范围将得以扩大。

《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为越南劳动者出国务工创造最为便利的条件。注重向国外输送技术和专业水平高、外语能力强,而且深入了解外国务工人员接收国家的风俗习惯的劳动者,为越南劳动者能够在工作环境更安全、收入水平更高的国家工作创造机会,让境外务工人员可吸取先进技术,回国后可将所学到的知识服务于自己的工作,进而满足国家发展的需求。

此外,国会还注重在国际劳动力流动趋势中以及移民劳动和战争、全球经济衰退、疫情,其中包括正在复杂难料的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在境外务工的越南劳动者的保护问题。

可以说,《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获通过后,劳务输出相关手续和条件将进一步加强,若出现违法行为将遭到更高程度的处罚,旨在减少对外劳务派遣公司欺诈劳动者,导致人员贩卖、强迫职工劳动等的现象。

越南出国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切实保障越南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ảnh 2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黎贵琼。图自越通社


裴士利博士表示,为了更好的保障越南出国务工人员的权利,《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要求对外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寻找安全的劳务市场、合作伙伴,进行具体的合同谈判,在境外工作的越南劳动者出现意外事故时可及时提供协助。

国家管理机构要制定和执行有关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政策与计划,有效展开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在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方面的国际合作,助力开拓安全与收入高的境外劳务市场等。

切实维护越南出国务工人员和旅居海外越南公民的合法权益

《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要求国内职能机构与驻外代表机构、领事代表机构保障越南契约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对契约出国务工的越南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黎贵琼表示,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按照两国所签署的有关保障海外务工人员的各项公约、承诺和共识以及地区和国际法律维护在马来西亚务工的越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维护在马来西亚务工的越南劳动者合法权益,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还按照国际法和越马两国法律规定有效展开在该国非法务工的越南公民保护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及时向越南公民提供协助。

在加入越南已批准和即将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第105号公约、东盟自然人流动协定(MNP)等地区和国际公约和协定的同时,即将获通过的《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被期望将解决《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实施近13年后所出现的不足之处,满足2013年《宪法》制度化要求,并确保新颁布的各项法律的配套性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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