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人是经济社会政策的中心;人既是建国事业的目标,又是建国事业的动力。越南国家一直主张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越南在 民事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保障和发挥人权事业取得了若干重要成就,并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与高度评价。在这些成就的基础上,基于越南党和国家尊 重与保障人权、愿意为人权 领域的国际合作作出积极贡献的一贯主张,越南决定竞选2014 —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鉴于不断发展人权的主张,越南国家已经和正建立并完善确保人权得到尊重和充分履行的法律体系。在越南, 人权和公民权已被列入越南民主共和国的1946年宪法规定。此后,人权继续在1959年、1980年和1992年的宪法得以肯定和扩大。

实际表明,在越南,尤其是革新开放25年的越南,人权日益得到有效和充分履行。近5年来,越南经济增长率保持较高水平(年均增长率达 7%);每年创造800万个新就业机会;贫困率下降至9.5%;人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尤其是儿童、贫困户和少数民族同胞的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人类发展指数不断提高。因此,越南提前完成许多千年发展目标并有望 实现其余目标。

越南所取得的上述成就,离不开人民的积极参与和人民的声音日益得到重视。人民当家作主权通过行使包括投票权、竞选权在内的直接民主权和通过国会、各级人民议会等行使 间接民主权 和发表权、跟踪权、监督权以及诉讼起诉机制的良好运行日渐得到保障。

越南新闻媒体的迅速发展充分体现了越南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和新闻自由权。目前,越南全国共有700多家报社、约有70家电视台和广播电台、80张电子报和数千个电子网站等。新闻媒体已成为了各社会、人民组织的言论论坛,同时也是维护社群权益、人民自由权以及国家法律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人权方面的落实情况的重要工具。越南人民使用因特网的机会日益增多,越南因特网普及率高于亚洲平均水平,被联合国各专业机构评价为使用因特网的 率先国之一。

在越南,宗教信仰生活日益丰富多彩,一直跟上世界上各大宗教组织的发展,各宗教教派的生活,尤其是宗教年度大典都得以隆重举行。越南是包括《经济、社会及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八项 重要人权国际公约的成员国。同时,越南也是国际劳工组织十七项公约的缔约国。

在全球层面上,越南正在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参加由联合国举行的人权相关工作。越南是人权委员会 (2001 年—2003 年) 、 社会发展委员会(2002年—2004年)和联合国安理会(2008年—2009年)的积极成员国。在人权理事会,越南高度评价定期审议机制,将其视为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有助于增进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的平台,旨在更好地保障人权。

在地区层面上,越南积极主动为实现将东盟建成包括人权合作在内团结强大的东盟共同体的目标做出切实贡献。

在双边层面上,越南主张加强合作与对话,旨在分享信息和经验,增进相互了解和互相帮助提高保障越南和有关国家人权的能力。越南政府认为,保障和促进人权是 每个国家的责任和权限。由于历史背景、政治制度、发展水平、文化和传统价值等方面的不同,各国家的人权状况有所不同。因此,越南支持在平等、建设性、互相 尊重和相互了解、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加强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为实现更好地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共同目标做出贡献。本着上述精神,越南与欧盟、 美国、挪威、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国保持年度人权对话机制。

越南政府认为在当今相互依赖的世界中,人权只能在和平、安全、平等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中得以尊重和保障。多年来,社会稳定一直是越南一切胜利的根源和基础。这是一个特殊的成就,不能估计,也不能计算,但体现在越南各个领域。

2月29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高级会议上,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良明发表讲话时表示,越南重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年来在促进履行世界人权方面所作出 的贡献。作为竞选2014年—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东盟代表和国际人权主要公约成员国,越南将同国际社会一道加强合作,共同携手建立和平、繁荣和更加公正的世界。

本着自己的经验和决心,越南对担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自身能力充满信心,愿在对话、合作、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为提高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工作效益、透明度、客观性和公正等做出积极贡献。(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