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2月31日,越南公安部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中将表示,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C03)下发有关以“行贿”、“受贿”、“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为罪对越亚技术股份公司(越亚公司)和许多地方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价格虚高案件进行起诉的补充决定。
同时,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同时以“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为罪对原卫生部医疗设备与工程司司长阮明俊、卫生部财务规划司司长阮南莲、科技部技术经济科技司副司长郑青雄进行起诉。
扩大调查范围,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还发现了乂安省疾病控制中心和平阳省疾病控制中心的部分领导和干部与越亚公司总经理潘国越以及越亚公司和越南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VNDAT公司)涉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价格虚高案的人员勾搭牟利。初步调查结果认定,涉案人员在组织招标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
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对乂安省疾控中心主任阮文定、乂安省疾控中心总会计师阮氏红参、平阳省疾控中心主任阮成名、平阳省疾控中心财务会计处副处长陈清风、原平阳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人黎氏红川、平阳省卫生厅财务处副处长、总会计师焦国强进行起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