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因非法干预数字化项目招投标行为再遭起诉

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在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和相关单位的案件中因涉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因非法干预数字化项目招投标行为再遭起诉 ảnh 1阮德钟。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在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和相关单位的案件中因涉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并起诉原河内市委办公室主任、原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局长阮文四,原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局长阮进学,原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主任范氏金线,原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办公室主任范氏秋香等。

东京投资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武越雄和经营总监黎维俊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遭起诉。

根据起诉书内容,在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为2016年河内市商业登记文件数字化招标包举行招标活动过程中,由于受日强贸易服务公司总经理裴光辉的委托,阮德钟利用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职权,指挥计划与投资局擅自停止实施2016年数字化招标包,非法干预招标活动。

其后,阮德钟要求计划与投资局允许日强公司试点开展数字化活动,意在让日强公司参加招标活动和中标,然后享受利益。

阮德钟的行为和计划与投资局干部在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导致未能开展招标活动,(只有 45% 的文件和档案被推送到国家商业登记信息系统),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超 265 亿越盾(约合117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阮德钟之妻(即阮氏竹芝花)领导的明华公司与日强公司签订合同(已有认定其为虚假合同的依据),让日强和东京合资企业中标。


此前,2019年5月,越南公安部以“走私”、“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等罪名向日强公司总经理裴光辉发出起诉书。裴光辉已离开居住场所。越南公安部已对其发出国内和国际通缉令。

2019年11月,调查警察机关对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及相关单位发生的“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的案件提起刑事诉讼。此外,调查警察机关以“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罪名向裴光辉发出起诉书。2020年12月,阮德钟因涉嫌“窃取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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