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与创新的主要任务、解决方案
(一)、 改革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机制,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1、修改和完善科技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将促进创新与科技相结合; 为实施基于科学、技术和创新的新经济类型与模式的试点、试验和特殊机制建立法律框架。研究创新关于投资、公共投资、公共采购、国家预算、公共资产、税收等方面的机制、政策和法律,以鼓励和发展科技创新活动。 完善知识产权法,保护和有效且合理地利用越南创造的知识产权。
2、全面革新管理活动,朝着公开、透明、客观、简化行政程序的方向落实各级科技任务;对管理流程、科技和创新资源数据库进行数字化转型;改革财务管理、支付结算制度,接受科技活动风险和延迟原则;为企业参与执行科技任务创造有利条件;核查并朝着解决在使用国有资本科技任务中形成的资产转移中的困难和障碍的方向对科技任务管理规定进行修改。
3、 根据产品价值链,对科技计划和任务进行结构调整,创造附加值。 重点开发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国家级商品,形成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业和新产品,特别是在农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信息技术等越南具有优势的领域。在一批重点领域形成一系列有实力、有潜力的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和计划,解决国家发展中特别重要的长期问题。
4、统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管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机制和政策建设和实施的协同效率;精简机构,重点制定机制、政策和战略导向,制定培训和教育规划和计划,提高科技创新各级管理人员素质。
5、发展科技预测体系,制定若干优先领域的科技发展方向、科技地图、科技创新路线图,其中重点关注健康科技、人工智能、新材料、储能等领域,以及与大型企业投资相关的领域。
6、根据国际标准衡量和评估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的科技和创新活动的有效性。各部门和地方将科技和创新发展目标,其中包括从事创新活动的企业比率,将其纳入本部门和地方发展战略、计划和规划的内容。
(二)、 构建国家创新体系
1、发展与地区和世界紧密相连的国家创新生态系统。 在与国内和全球价值链、产业集群相关的工业、农业和服务领域发展创新生态系统;其中,大企业在引导创新活动中发挥核心作用,国家管理机构在创造有利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和大学之间的联系以及为科技创新研究和应用活动等提供支持。
2、发展国家创新中心、行业和区域创新中心、创业支持中心的体系,旨在发展、形成与高新区、居民区、金融中心、创业基金、大学、科研机构等链接的创新集群。
3、大力开展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开放式创新网络,以吸引国内外所有投资资源,进而创造新技术、新产品和形成新业务。
4、加强国内外创新网络、创新创业网络、创新中心、以及国内外科研和开发中心的对接。
5、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对各科技厅(局)所属的履行应用、转让科技进步和创新创意任务的国有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财务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使其成为推动当地技术转让和创新创意活动的领先机构。
(三)、有效吸引和充分利用一切科技创新融资渠道
1、 确保科技创新支出占国家年度预算总支出的2%以上并根据科技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的支出用于正确目的。
2、核查和消除障碍,从而增加企业科技发展扶持基金规模,为企业设立科技发展基金及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创造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科技发展基金的扣缴比例。
3、进一步完善有关天使投资者、风险投资基金、社区投资基金、筹集投资资金的数字技术平台等的公私合作机制和法律走廊,进而为科技创新活动筹集资金。
(四)、将研究机构、大学院校和其他科技组织发展成为强大的研究主体
1、完善公办科研机构的自主机制。根据公办科研机构运作效果的定期评估结果向其拨付资金,同时落实国家对科技任务进行订做、招标机制和最终产品经费拨付机制;赋予公办科研机构在构建组织结构、招聘、使用人才、利用资金和执行科技任务等方面的自主权并承担应有责任。
2、减少公办科研机构内部的管理层级,优化组织机构。将部分行业、经济区的研究机构发展成为创新创意中心,满足行业和经济区技术发展要求。对于未能满足投资优先条件的研究机构,应进行合并,转为企业或进行股份制改革。制定提案,将部分从事基础研究的国办科研机构并入大学院校,以加强研究与培训之间的对接。提高各行业和地方的政策研究机构的运作效率。
3、开展相关政策和措施,使大学院校真正成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心以及创新创意活动的知识来源。发展强大的科研团队和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团队;研究生和博士生是开展科研活动的主要力量;将研究生培训课程与科研项目联系起来;支持建立科研中心,促进知识产权转让。拟定研究人员扶持政策,其中支持研究人员和讲师在科研和技术开发成果基础上成立创新创业企业。将河内国家大学、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及部分科技大学建设成为越南教育体系的核心和火车头,在高素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创新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及占据亚洲领先地位。将区域大学院校建设成为区域人才培养、研究和知识转移中心,为区域和地方改革创新活动提供服务。
4、着力发展一批达到区域乃至国际水平的科技组织。评估、选择有潜力的科技机构作为重点投资机构,在部署和分配科技任务时制定优先机制。将越南科技翰林院和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建设成为越南科技发展的基础和支柱。鼓励与大型企业和外国合作伙伴以公私合作方式开展投资,在大学院校、研究机构建立卓越技术中心,呼吁跨国公司在越南建立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及国际创新中心。(未完待续)
《至2030年科技与创新发展战略》获批发布 (三)
《至2030年科技与创新发展战略》获批发布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