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对一些犯错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胡志明市市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发布关于审议并建议依职权对一些犯错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其中包括在胡志明发生的属于中央防范腐败与消极指导委员会2021年度监督指导的四起案件的一些嫌疑党员。
胡志明市对一些犯错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ảnh 1西贡农业总公司诸多党员受纪律处分。图自越南之声
越通社胡志明市—— 胡志明市市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发布关于审议并建议依职权对一些犯错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其中包括在胡志明发生的属于中央防范腐败与消极指导委员会2021年度监督指导的四起案件的一些嫌疑党员。

根据党关于党员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党员犯错行为的性质与后果,胡志明市市委检查委员会审议并以不同形式对8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具体如下:

对东西贡接运股份公司党支委委员、总经理阮文丹(NguyễnVăn Đậm),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厅土地注册与签发认证处专员范阮青秀(PhạmNguyễn Thanh Tú),古芝县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古芝县人民委员会原副主席阮越勇(NguyễnViệt Dũng)等党员进行警告处分。

对胡志明市植物与水产种苗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经理阮进才(NguyễnTấn Tài),西贡农业一成员责任有限总公司财政会计处原处长何氏芽(HàThị Ngà),人事-行政处原职员陈氏金菊(TrầnThị Kim Trúc),新顺投资于建筑一成员责任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处原副处长吴氏婉(NgôThị Ngoan),南西贡开发股份公司原综合会计师黎成仁(LêThành Nhân)等党员进行谴责处分。

另外,胡志明市市委检查委员会还审议并对其他7名犯错党员加以严肃批评处分。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市委检查委员会建议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根据职权对古芝县县委原委员、古芝县财政-计划处原处长黎氏青玄(LêThị Thanh Tuyền),古芝县县委原委员、古芝县教育培训处原处长阮氏湾(NguyễnThị Loan)等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南电视台团委书记阮怀担。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意见征询:制定青年人力资源长期发展战略

征求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提交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的意见,在党制定国家重要路线、政策和决策中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发挥他们当家作主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建言时,每一名团员和青年不仅是“为党建言”,更是“秉持党的精神行事”,使每一个想法成为促进革新的动力。

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第57号决议:建设专业化、现代化的行政体系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4年12月22日签发关于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号决议(57-NQ/TW)正由各行业和地方本着快速、强有力、可持续、安全的方针深入、广泛而高效地落实。各产业和地方正积极从被动接受行政手续的状态转变为主动、创新、服务人民和企业的状态。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和出席越南教师节(11/20)纪念典礼的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梁强:教育创新和质量提升是迫切要求

国家主席强调,本着团结、创新、改革的精神,教育部门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胡志明关于教育培训的思想,尤其是最新发布政治局关于推动教育和培训实现突破发展的第71-NQ/TW号决议;集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解决制度、机制、政策上的瓶颈和障碍;推动教育培训领域的创新与建设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