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次会议较惯例提前举行,并分为两阶段。会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并发表意见的多项重要内容。
其中,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10项法律草案和1项决议草案提出意见。面对内容量大、调整范围广、多项问题意见不一的情况,国会主席要求国会代表集中厘清存在分歧的问题以及尚待选择方案的政策。
对于《公证法》、《法律援助法》、《信息获取法》等司法、公民权利领域的法律,陈青敏明确指出,这些法律草案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因此,规定必须清晰、易懂、易记、易执行、易检查监督,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手续。
对于《首都法(修正案)》,国会主席提示,必须形成明确、实质、不分散的特别机制;分权放权必须与权力控制并行。
对于《社会保险法》,必须确保稳定性,协调好国家、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避免在社会上引起担忧情绪。
本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的准备工作(第二次)提出意见。陈青敏要求审议哪些内容应撤出、哪些内容应补充。总体精神是精心准备,任何环节都不能被动。任期交接也必须确保顺畅,不得出现法律空白,不得中断各机关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