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6日,全体年满18岁的公民,不分男女、贫富、民族、宗教、社会成分,第一次都兴高采烈地手持选票,自行选出国会——人民的最高代表机构、新越南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国会就国家最重要的问题作出决议,如通过宪法,为一个独立国家奠定法律基础。
在胡志明主席宣读《独立宣言》、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诞生的第二天,在政府的首次会议上,胡志明主席就确定制定一部民主宪法是紧迫任务之一。1946年11月9日,国会通过了越南民主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原党史研究院院长 阮仲福副教授、博士:这部宪法为牢牢捍卫独立作出了贡献,同时为国家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旨在建设美好、民主、繁荣的社会,因此它必须凝聚全民的意志。
1946年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它广泛和根本地落实了自由民主权。1946年宪法开创了立宪史的漫长历程。1954年奠边府大捷后,国家进入新时期,同时肩负着两项战略任务:在北方建设社会主义和继续斗争解放南方。在此背景下,1959年宪法诞生,包括10章112条。
原越南学与科学发展研究院院长 范红纵教授、博士:1946年宪法创立了民主共和体制,而1959年宪法则在民主共和体制的基础上,为北方走向社会主义开辟道路,使北方发挥作为南方大后方的作用。同时,1959年宪法仍须肯定其在整个越南,即包括越南南方范围内的宪法地位。
1975年春季胡志明战役的伟大胜利开创了民族历史的新阶段。南方完全解放。我国完全独立、自由,为南北两方统一、使全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有利条件。1959年宪法完成了其使命。
1980年12月18日,第六届国会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新宪法,包括12章147条。生效一段时间后,1980年宪法的许多规定已不符合国家经济社会条件。实际情况要求必须制定一部更符合的新宪法,以促进社会进步,建设人民温饱幸福的生活。1992年宪法于1992年4月15日在第八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包括12章147条。2011年补充发展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和党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的其他文件,确定了新革命阶段国家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旨在建设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越南社会主义国家。
2013年11月28日,在第六次会议上,第十三届国会通过了2013年宪法,包括11章120条。至今,越南已有5部宪法,即1946年宪法、1959年宪法、1980年宪法、1992年宪法(2001年修订补充)和2013年宪法(2025年修订补充)。关于人权的思想也通过各部宪法逐步形成。
原越南学与科学发展研究院院长 范红纵教授、博士:宪法是母法,为人民民主制度按照共和体制提供法律保障。2025年国会修订的宪法,其基础不变,以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最高政治参与权为原则,共和制民主自由制度的代表性、参与性原则,人民的地位始终扮演最重要、主体、中心的角色。民为国本,为共和制度之本。这些权利始终体现着世界范围内的人权。
历史上的五部宪法及为符合实际而进行的修订补充,为国家全面发展、提升潜力与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期,为确保公开和民主,2013年宪法的补充和修订工作已通过多种丰富形式征求人民意见。这再次证明了越南坚定不移的目标,那就是:在国家新纪元建设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