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取消八个死刑罪名

6月25日上午, 439名在场国会代表中的429名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75%)投赞成票,通过了《〈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刑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为管理社会,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组织、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经过八年多的实行后,国家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刑法》的规定暴露出许多困难和不足之处。因此,当前对《刑法》进行修改补充十分必要。

《〈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修改了38条,增加了1条(非法使用毒品罪)。其中取消了8个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包括颠覆人民政权罪;破坏国家物质技术基础设施罪;生产、贩卖各类假药罪;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罪;间谍罪;非法运输毒品罪;贪污罪;受贿罪。

该法提高了与环境、食品安全和毒品有关的一些罪行的起始刑期,其符合当前和今后打击犯罪的需求。

《〈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