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方针政策;有效落实越南在人权领域的国际义务,推动人权保障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提升各级机关和全社会对人权及其保障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范明政在决定中明确,总体方案包括六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完善人权法律和制度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和政治权利;保护弱势群体权利;加强人权教育和宣传工作;履行国际人权承诺并深化国际合作。
为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政府总理责成外交部牵头,协调有关部委和机构于2027年第一季度编制中期进展评估报告,并于2029年第二季度完成越南第五周期UPR国家报告,报请总理审议。
该决定自2025年6月17日签署之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