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担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大会主席

6月23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5届缔约国大会(SPLOS 35)在位于纽约的联合国总部正式开幕。在开幕会议上,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明宇获得全体缔约国一致推举,担任本届大会主席。

阮明宇强调了近期在执行《公约》及全球海洋治理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以及推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早日生效的努力。大会主席呼吁各国高举多边主义旗帜,推动《公约》全面落实,提升其下设机构运行效能。

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明宇:越南首次担任《公约》实施工作最重要的年度会议主席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外交成果,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越南在联合国框架下参与多边进程和机制中领导与协调能力的高度信任与认可,也反映出越南在推动《公约》实施和全球海洋治理方面所作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这一成果是越南贯彻党中央关于国际一体化和多边外交战略的具体体现。

阮明宇强调,越南愿同各国和机构紧密合作,秉持客观,高效原则主持会议,推动《公约》全面落实,并积极促进全球范围的海洋治理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