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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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

5月7日,由越南外交学院(DAV)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代表处(KAS)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效力与成效”的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上活动最全面最重要的全球法律框架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上活动最全面最重要的全球法律框架

值此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问世40周年之际,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海洋法与政策高级专家武海灯博士在接受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采访时强调,1982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是规范所有国家在海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最全面、最重要的全球法律框架。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越南希望各国为维护东海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越南希望各国为维护东海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维护海上和平、稳定、秩序、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与安全,尊重法律之上原则,尊重东海相关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所有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符合于各国的责任与愿望。各国在东海上开展的活动应为实现该目标做出贡献。
越南对思政滩拥有主权

越南对思政滩拥有主权

6月10日在河内举行的“思政滩海域与国际法”学术座谈会上,研究专家们普遍认为, “思政滩归属越南。中国故意将不存在争议的海域变成争议的海域”。
印度学者:中国要终止破坏东海稳定的行动

印度学者:中国要终止破坏东海稳定的行动

印度众议院高级研究员拉贾拉姆.潘达(Rajaram Panda)博士对中国近期在东海的行为,特别是中国海洋地质八号调查船侵犯越南专属经济区作出评论时已谴责中国试图恐吓小国家,迫使他们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遵守法律至上原则的任何国家不可接受的行为,中国违反了国际法。
国际舆论纷纷谴责中国在东海的非法活动

国际舆论纷纷谴责中国在东海的非法活动

《欧亚评论》(Eurasia Review)最近刊登了印尼资深记者关于反对中国在东海尤其是越南思政滩开展的非法活动。该文章强调,中国最近在东海的新举动违反了中国所签署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使东海紧张局势加剧。
越南对长沙和黄沙群岛拥有不可争议主权

越南对长沙和黄沙群岛拥有不可争议主权

6月6日,越南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在会上就美国两党13名参议员联合提出一项制裁议案,要求美国对在东海进行所谓“非法和危险行动”的中国个人和实体进行惩罚做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