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框架内,5月22日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了国会关于为国民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的学前儿童,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以及接受普通教育课程的学习者免除学费和提供学费支持的决议;关于3至5岁学龄前儿童学前教育普及的决议。
在讨论中,众多国会代表对提出为幼儿、普通学生及接受国民教育体系内普通教育课程的学习者免除、减免学费的主张表示欢迎,并高度评价将3至5岁幼儿纳入学前教育普及的重要意义。代表们认为,这些主张“非常人文”,是确保教育公平权利的重要进展。
在讨论中,众多国会代表对两项决议中的主张表示欢迎,并高度评价将3至5岁幼儿纳入学前教育普及的重要意义。代表们认为,这些主张“非常人文”,是确保教育公平权利的重要一步。
免除学费的政策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尤其对偏远、困难地区的民众在新罐肺炎疫情之后和当前物价高涨的背景下减轻压力,从而消除财务障碍,实现公立与私立、城市与农村、正规与非正规教育之间的公平。
河内市国会代表阮氏兰表示,制定并颁布关于为学龄前和各级教育学生、接受普通教育课程的学习者免除学费和提供学费支持的决议,充分体现了对党的各项关于继续革新、提升社会政策质量的决议与结论的贯彻落实,满足国家在新阶段建设与保卫祖国的事业需求,同时有助于保障社会民生,减轻全国各地有子女在幼儿园及各所学校就读家庭的经济负担。
她还指出,该决议不仅具有教育意义,还间接支持国家人口战略的实施。在越南面临多个大城市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免除、减免学费政策将帮助各户家庭安心生育和养育子女,有助于实现维持更替生育水平、保障合理人口结构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胡志明市代表、原教育培训部长阮善仁高度评价将3至5岁幼儿纳入学前教育普及的意义。他指出:“儿童在6岁前,神经系统基本完成塑造,因此3至5岁的教育至关重要。如果能指导其认知发展、自然探索、沟通能力及身体锻炼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到6岁进入一年级时,这些儿童将具备非常良好的基础,未来更容易发展为全面发展的公民。”

保障教育公平 继续提高教育质量
保障教育公平,继续提高教育质量。这是国会关于普及3至5岁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决议草案;以及国会关于免收或资助国民教育系统内各级教育机构学龄前儿童、普通教育学生和私立教育设施普通教育学生学费的决议草案的共同点。
代表们认为,上述两项教育政策若能通过,将为培养未来人力资源奠定基础,同时强调对学前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投资是对未来人力资源的投资,是值得的。
为了有效、可持续地落实上述政策,一些国会代表建议调整有关普及学前教育(3-5岁)决议的实施时间,将其推迟至2026-2027学年,以便在设施和师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不过,对于免学费政策可提前实施。
此外,有意见认为,需要确保资金来源弥补免学费的缺口,特别是对于尚未平衡财政收支的省份(中央政府需要建立补偿机制)。除此之外,急需增加教师数量(特别是3-4岁班级的教师),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基础设施尤其是偏远地区学校基础设施的投资。
代表们还强调,免学费政策应与教材、学生生活条件补贴等其他扶持政策相一致,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同时明确不同类型教育机构适用的学费减免政策,尽量减少其他费用支出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