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调整外国投资者持股规定,强化信贷机构管理

越南政府刚颁布第69号议定(69/2025/NĐ-CP),对2014 年1月3日颁布的第01号议定(01/2014/NĐ-CP)中关于外国投资者购买越南信贷机构股份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附图。图自越通社
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刚颁布第69号议定(69/2025/NĐ-CP),对2014 年1月3日颁布的第01号议定(01/2014/NĐ-CP)中关于外国投资者购买越南信贷机构股份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关于外国投资者购买股份的形式

根据第01号议定第6条第2款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股份制信贷机构出售股份以增加法定资本或出售库存股的情况下购买股份。

而根据第69号议定,上述内容被修改补充如下: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信贷机构公开出售股份、发行股份以增加法定资本,或者出售2021年1月1日之前该信用机构回购的库存股的情况下购买股份。

因此,根据新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在库存股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由信贷机构回购的情况下购买这些股份。

关于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的调整

关于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第69号议定修改、补充了第01号议定第7条第5款的规定如下:外国投资者的总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越南一家商业银行法定资本的30%,但本条第6款、第6a款规定的情况,或在本议定第14条第9款规定的实施期间除外。外国投资者的总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越南一家非银行信贷机构法定资本的50%,但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同时,该议定还对第01号议定第7条第6款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在确保信贷机构体系安全的特殊情况下,政府总理可决定单个外国机构、单个外国战略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在一家经营困难或存在问题的股份制信贷机构中的持股比例,允许其超出本条第2、3、5款规定的限制。

此外,第69号议定还在第7条第6款之后新增了第6a款,其中规定在被强制接管的商业银行(不包括政府持股超过 50%的商业银行)中,外国投资者的总持股比例可超过30%,但不得超过49%。该比例须符合经批准的强制接管方案,并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实施。

新增外国投资者的义务


关于外国投资者的义务,第69号议定新增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购买信用机构公开发行的股份,使其普通股持股比例超出本议定第7条规定的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则需按照具体方式进行处理:

·如果单个外国投资者,或某外国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的持股比例超出第7条规定的限制,则自超出上限之日起最迟6个月内,必须减少持股比例,以符合第7条的规定。

·如果外国投资者的总持股比例超出第7条的规定,则该外国投资者不得继续购买该信用机构的股份,直至其总持股比例符合第7条的规定。

·在强制接管方案执行期结束后,外国投资者不得再购买被强制接管商业银行的股份,除非该银行向现有股东出售股份,或外国投资者按照协议向其他外国投资者出售其持有的股份。只有当外国投资者在该银行的总持股比例降至30%以下时,方可恢复购买股份的权限。

第69号议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

更多

会见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意大利推动高科技造船合作

10月15日中午,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在政府总部会见了意大利驻越南大使马可·德拉·塞塔(Marco Della Seta)及芬坎蒂尼(Fincantieri)集团领导,旨在探讨在越南高科技造船领域中的投资合作机遇。

双方进行线上通话。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美国保持交流 力争达成互惠贸易协定

越南时间10月14日傍晚,工贸部副部长、越南政府对美互惠贸易协定谈判代表团副团长阮生日新与美国新任副贸易代表布莱恩·R·斯威策(Bryan R. Switzer)进行了线上通话。双方在坦率、开放和建设性的气氛中就两国贸易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展览会开幕剪彩仪式。图自越通社

第23届越南国际纺织暨制衣机械展览会正式开幕

10月15日,2025年第23届越南国际纺织暨制衣机械展览会(VTG 2025)在胡志明市西贡会展中心(SECC)开幕。本届展会由越南广告与展览股份公司(Vinexad)与优可国际展览服务公司(Yorkers Trade & Marketing Service Co., Ltd)联合举办。

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与巴基斯坦贸易部长贾姆·卡马尔·汗合影。图自政府报

越南与巴基斯坦正式启动优惠贸易协定谈判

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于10月13日至15日率团对巴基斯坦进行工作访问。10月14日,阮鸿延在首都伊斯兰堡与巴基斯坦贸易部长贾姆·卡马尔·汗(Jam Kamal Khan)就加强两国经贸合作关系、推动合作向更务实、更可持续方向发展的措施举行会谈;同时出席“越巴企业论坛”并发表讲话,以及签署《越南—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协定(VPPTA)谈判启动联合声明》。

 附图。图自互联网

主动防范利用加密资产从事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2025年9月9日,越南政府颁布第05/2025/NQ-CP号决议,批准在国内开展加密资产市场建设试点,该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作为越南加密资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石,决议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加密资产市场的组织与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防范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一规定对构建安全、透明的加密资产市场具有关键作用。

附图 图自互联网

加密资产管理与试点时代:越南并未置身事外

在经历“默认”阶段之后,越南正式迈入加密资产管理与试点时代,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政策。从构建区块链基础设施--国家区块链平台NDAChain到批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越南展现出紧跟全球趋势的坚定决心。

越南纺织厂。图自越通社

欧洲企业对越南商业信心创三年来新高

越南欧洲商会(EuroCham)14日发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商业信心指数(BCI)显示,在越南运营的欧洲企业普遍持积极乐观态度。该指数上升至66.5点,不仅高于美国实施对等关税前的水平,更创下近三年来的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