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察调查局已开展法律诉讼手续,并对AIC重大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此前,1月4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同奈综合医院、越南国际进步股份公司及相关单位案件的被告人阮氏青娴(越南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董事长兼总经理)及35名涉案被告人作出了宣判。
根据判决,被告人阮氏青娴被判两项罪名成立,分别是“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行贿”罪,其中前一项罪名获刑16年,后一项罪名获刑14年。两罪并罚,阮氏青娴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
据悉,阮氏清娴1969年8月22日出生于北宁省顺城县。由阮氏清娴担任董事长于2005年11月成立的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迅速成长为一个投资于多领域、拥有十几个子公司、营业收入超过万亿越南盾的集团公司。
阮氏清娴和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的同事与同奈省综合医院的领导内外勾结,让AIC以高价中标16个投标项目,价值高达6650亿越盾,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高达1520亿越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