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化省沿海地区,渔船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沿海地区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提醒渔船船主不侵犯外国海域,保持通信畅通;同时明确指出在外国海域捕捞的危害和后果,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
除了宣传外,清化省还要求大型渔船船东签署承诺书,实现海上作业渔船动态监控和实时跟踪。
目前,清化省1152艘渔船中有1121艘渔船安装了巡航监测设备(达到97%以上),1980艘渔船中有1980艘已按规定获得捕捞许可证(占98%)。此外,3044艘渔船中完成身份标识工作的渔船共2983艘,占98%, 1152艘渔船中的1062艘渔船获得了食品安全证书。清化省已将 2586 艘渔船的数据输入国家系统渔业数据库 (Vnfishbase)系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