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2日——越南水产总局正在核查、修改、补充和调整《水产法》若干条款详细规定和实施细则、处罚渔业领域行政违规行为的法令和通知,并提交有关部门,争取在2021年第四季度内颁发相关法令和通知,以完善可持续、负责任的渔业管理制度并落实欧盟委员会的建议。
越南水产总局副局长阮光雄于10月22日上午在与沿海各省市举行的题为“ 2020年第四季度适应和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水产品捕捞活动”期间答记者问时强调了上述内容。
阮光雄表示,欧洲委员会认为越南正沿着正确方向行动,并取得了非常积极的进展。越南在落实欧洲委员会的4组建议中仍存在脱节现象的客观原因是越南的渔船数量多、渔业规模较小等。
阮光雄认为,欧洲委员会将不向越南发出“红牌”警告,而将继续向越南发出“黄牌”警告,直到越南能完全终止渔船闯入他国海域情况,并成功落实欧洲委员会的4组建议。
据水产总局的消息,各地已积极按照《水产法》的规定安装GPS定位器终端和渔船监控系统(VMS)。截至目前,已有27716艘船安装了VMS设备,完成率超过90%。广宁、广治和茶荣等省市安装渔船监控系统的渔船比例仍低于75%。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部门已实施了多项措施,旨在预防和终止越南渔船闯进他国海域的现象。这种违法现象虽然有所缓解,但形势依然复杂。金瓯、平定、巴地头顿、槟知和坚江等省市的形势较为严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