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中国男子在越南劫杀出租车司机被判死刑

11月27日,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并宣判王学磊(24岁,中国河北)、王同堂(21岁,中国甘肃)和张健(音译: 21岁,中国广西)三人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及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判处10年监禁,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3名中国男子在越南劫杀出租车司机被判死刑 ảnh 13名中国男子在越南劫杀出租车司机被判死刑。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11月27日,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并宣判王学磊(24岁,中国河北)、王同堂(21岁,中国甘肃)和张健(音译: 21岁,中国广西)三人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及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判处10年监禁,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根据法院判决书,2019年7月,上述三人通过网络结识。2019年8月初,三人在广西租房。由于携带的钱剩的不多,三人预谋到越南找出租车,等到行人稀少的路段时下手,抢钱、杀司机并用受害者的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019年8月8日晚,三人决定通过在谅山省友谊口岸地区的小道偷渡进入越南。当晚20时,三人乘坐由越南籍司机阮雄孟驾驶的出租车进入河内。在到达河内市二征夫人郡曾拔虎路时,司机停车并要求三名乘客支付已协商好的车费。三名被告死死勒住司机的脖子,直到司机彻底停止了呼吸,其后抢夺取车辆。在到达河内市巴维县后,三名被告将司机尸体抛入红河,继续开往富寿省、山萝省方向。在到达山萝省扶安县后,汽车陷入泥地,三人遂弃车步行,并坐船过江抵达木州县。8月9日,山萝省公安发现三人后一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在受害司机被抛入河中四天之后,有人在红河的龙边郡河段发现司机尸体。

三名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三明被告人抢得出租车、手机(三部)、现金等款物总计价值10.13亿越盾。(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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