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英武及四名同案犯案件:两名被告获得减刑

6月13日下午,河内市最高人民法院就潘文英武与4名原公安干部在岘港市及胡志明市购买、销售房子和公共土地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潘文英武及四名同案犯案件:两名被告获得减刑 ảnh 1被告人听法庭宣判。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3日下午,河内市最高人民法院就潘文英武与4名原公安干部在岘港市及胡志明市购买、销售房子和公共土地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据此,法庭不接受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前公安上校)被告有关判刑的上诉,维持“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以及有期徒刑15年的一审判决。

对于两个原公安部副部长,法庭决定撤回被告人裴文成(1959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关于减轻处罚适用缓刑的上诉以及被告人陈越新(1955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关于申请减刑的上诉,并维持一审原判。

法庭对被告人阮友柏(1963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B61号局原副局长)、潘友俊(1955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关于申请减刑的上诉接受了一部分,宣判被告人潘友俊有期徒刑4年(比一审判决减少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阮友柏有期徒刑3年6月(比一审判决减少 有期徒刑6个月)。

在此案当中,被告人潘文英武承担了主要责任。潘文英武是主动违法成立企业和寻找高盈利国有资产之人,并滥用职权谋私利。上述行为不仅导致物质方面的损失,而且还影响到一些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的威望和声誉。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文英武有期徒刑15年是罪有应得。

此前,根据一审判决,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为由对被告潘文英武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对潘友俊、阮友柏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时以“因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罪”为由对裴文成和陈越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和36个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胡志明市吉莱坊。图自越通社

力争到2027年底基本完成国家土地信息系统和国家土地数据库建设

越南政府近期颁布了第229号决议,要求各部委、地方加快制定、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将完善制度与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机构组织完善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相关工作必须确保制度衔接和统一,在继承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征求专家、科学家、人民和企业界意见,提高政策质量和法律文件的可行性。

河内市富上坊团书记杜玉玲分享对两国友谊的感受。图自越通社

越中青年接续友谊携手开创未来

在越南青年赴华参加以“沿着胡伯伯的足迹”为主题的“红色研学之旅”活动期间,以“越中两党两国事业接班人”为主题的青年交流活动于8月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

特别航班运送7104份烈士遗骸样本赴河内,开展身份确认工作。图自越通社

特别航班运送7104份烈士遗骸样本赴河内 开展身份确认工作

此次运送并移交胡志明市各烈士陵园7000多份烈士遗骸生物样本,以开展DNA鉴定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体现了胡志明市党部、政府、武装力量和人民对在西贡—嘉定—堤岸大地上牺牲的英雄烈士所怀有的深厚感情和责任。

越南财政部部长吴文俊与几内亚计划和国际合作部长伊斯梅尔·纳贝签署两部合作谅解备忘录。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南—几内亚投资合作发展

8月20日,在几内亚共和国高级代表团访问越南期间,越南财政部部长吴文俊与几内亚计划和国际合作部长伊斯梅尔·纳贝在河内举行工作会谈并签署了两部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