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总理刚签发干预批准至2015年越南国家资金投资与经营总公司重组提案(SCIC)的决定。

决定明确规定,越南国家资金投资与经营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根据政府和政府总理所交付的任务对投资资金进行管理与投资;根据政府的规定接管并对各家企业的国家资金实施代理权;根据政府总理的规定对帮助企业进行重组与发展的援助基金加以管理与使用;根据现行规定对在各家企业的国家资金进行重组、股份化或出售等。

预计,到2015年国家资金投资与经营总公司的注册资金达50万亿越盾(约合25亿美元)。(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