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青及其同案犯依法受审获刑:越南司法的改革印迹

经过两周的开庭审理,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PVC)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春青及其同案犯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涉嫌贪污罪一案已进入合议庭合议环节。
郑春青及其同案犯依法受审获刑:越南司法的改革印迹 ảnh 1郑春青及其同案犯依法受审获刑:越南司法的改革印迹。(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经过两周的开庭审理,原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总公司(PVC)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春青及其同案犯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涉嫌贪污罪一案已进入合议庭合议环节。在被告人行驶最后陈述权时,全部22名被告均认为,这是一个民主、客观的法庭,审判委员会已认真听取各位律师和被告人的意见。

在法庭审判、辩论等过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司法改革的新看点。审判机关依法按规为案件中的所有相关人员创造便利,本着全面、民主精神阐述自己的意见,以实现保护人权、保护正义的最终目的。

在行使最后陈述权时,越南石油与天然气集团(PVN)原董事长丁罗升对审判委员会狠抓落实2013年《宪法》精神和党、政府的司法改革精神民主、公正、客观地审理该案件表示感谢。

郑春青及其同案犯依法受审获刑:越南司法的改革印迹 ảnh 2 被告郑春青(前排右二)。(图片来源:越通社)


不仅丁罗升,案件中的所有被告均有同感。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提交证据、证言的权利得到审判委员会的尊重。

在询问和辩论等庭审活动中,各位辩护律师都认为,审判委员会已公正审理,为辩护律师顺利履行辩护人职责创造便利。值得关注的是,在法庭上,辩论程序占庭审大部分时间,检察院代表已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律师们公开、民主地进行辩论,从而正确地确定各被告的违法行为。

【郑春青及其同案犯案件郑春青被判终身监禁】

在询问和辩论过程中,检察院根据实情及时作出一些更改和补充,关注被告人各法定减轻情节,主动调整被告人的刑罚程度及民事责任。具体为,一些被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与执法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如原PVC办公厅主任裴孟显、原PVN会计和审计部副主任黎廷戊、原永昂-广泽项目执委会经理梁文和、原PVC总会计师范进达等,检察院已全面考虑到他们的各减轻情节。另外,检察院代表也建议审判委员会停止对阮玉贵、黎廷戊、范进达等被告提出索赔1198亿越盾的要求。

在郑春青案件中,根据起诉书,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郑春青多次不诚实,甚至逃跑,阻碍调查过程,因此建议考虑从重处罚。审判委员会首次召集调查员来弄清一些相关问题。这是2015年《刑事诉讼法》的新内容,也是司法改革的生动体现。(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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