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驳斥中国部分学者的所谓“主权论点”(上)

最近,中国一些专家学者、军队将领和外交官员在各场会议和国际论坛上声称,中国对南沙群岛(越南的长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架设在 属于中国的西沙群岛(越南的黄沙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内;越南在自己没有主权海域阻碍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油气勘探和开采活动等等。中国上述部分人 士所提出的这些所谓“主权论点”都是为了狡辩:自古以来归属越南主权的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属于中国领土。

针对中国上述错误论点,越南作者阮洪军博士最近发表题为《驳斥中国的所谓“主权理论”》文章,进一步揭露中国部分专家学者、军队将领和外交官员的 谬误“论点”。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最近,中国一些专家学者、军队将领和外交官员在各场会议和国际论坛上声称,中国对南沙群岛(越南的长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架设在属于中国的西沙群岛(越南的黄沙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内;越南在自己没有主权海域阻碍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油气勘探和开采活动等等。中国上述部分人士所提出的这些所谓“主权论点”都是为了狡辩:自古以来归属越南主权的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属于中国领土。

针对中国上述错误论点,越南作者阮洪军博士最近发表题为《驳斥中国的所谓“主权理论”》文章,进一步揭露中国部分专家学者、军队将领和外交官员的 谬误“论点”。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国际法律体系中的领土受得原则

中国依据“历史主权”和“历史名义”原则来肯定其对黄沙(中国称:西沙)、长沙(中国称:南沙)东沙和中沙等东海上各群岛的主权。中国部分人士根据中国史料所记载的相关内容声称,中国人已经进入东海和上述各群岛海域,就是中国人发现,开发和后来进行管理这些岛屿,同时喧嚷中国对这些岛屿行使主权。在国际法发展的漫长历史上,确立领土主权的原则和法规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如:“实际占有”,“历史性主权”,“地理距离”等等。但是,“国家领土受得原则”才能对有关各方所提出的领土主权法律观点做出最具客观性和科学性的评价,并成为被广泛应用处理领土主权纷争的原则。

从十六世纪,航海强国已寻找出应用于新发现领土的领土受得问题,其中包括 “ 优先占有权 ” (又称:发现权原则)和“实际占有”原则。根据“优先占有权”原则,国际法对最先发现新领土国家给予“占有权优权”。但是,实际上“发现权原则”本身从未给发现新领土的第一个国家带来其对新发现领土的国家主权,因为无法确定所谓“发现”的概念和法律价值,以及谁先发现的和发现本身的证据等等。因此,“发现权原则”被“名义占有”原则所补充,即发现新领土的国家必须在新发现领土上留下印迹和证据。然而,“名义占有”原则不仅未能基本上解决强国之间对重要领土地区的复杂争端,尤其是非洲地区的新发现领土和距离陆地数千公里甚至更远的海岛,反而还引起了强国之间的不少激烈冲突,因为各方都无法解释何时设立“名义占有”和气如何存在等。因此,从1885年美国和欧洲13国召开有关非洲的会议后,尤其是从1888年在瑞士洛桑市(Lausanne)举行的国际法律会议之后,各方就同意使用一个领土受得全新原则达成共识,那就 “实际占有”原则。

于1885年6月26日签署的《柏林条约》第34、第35条确定了占有原则的内涵及占有的主要条件:必须向缔约国通报占有的事实;必须在其占有的领土上维持获得尊重的权力的存在等。

国际法院于1888年发表的罗莎内声明强调,任何占有领土要想变成对其拥有主权必须是事实,即是实践而不是名义。这样,1885年《柏林条约》中的“实际占有”原则被广泛运用于解决世界上各国之间的领土主权争议。

国际法律中的“实际占有”原则包括如下内涵:

——确立领土主权必须由国家进行。

——领土占有必须在无主地(Res Nullius)或某国自动放弃领土主权(derelicto)之地通过和平方式进行。

——使用武力侵占是非法行为。占有国家必须对其占有的领土行使必要主权,符合占有领土上的自然条件和居民生活条件。

——行驶主权必须持续且和平进行。

由于“实际占有”原则具有合理性和严谨科学性,尽管于1919年9月10日在法国签署的《圣日耳曼条约》取消了1885年《柏林条约》,并认为世界上没有了无主之地,但国际律师和国际仲裁机关依然运用“实际占有”原则来处理海洋海岛主权争端问题。

中国通过武力手段侵占越南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部分岛屿之后,就是依据“历史性主权”的说法来为其观点狡辩。其实,“历史性主权”的说法 是十分落后的“理论”,其违反了国际法,并没有被国际法运用来处理涉及岛屿或群岛的“领土受得”问题的争议。

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不可争辩的主权

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肯定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据越南正史资料有记载,至少从十七世纪,当时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还是无主之地的时候,越南历代封建王朝已经占有和连续且和平地行驶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具体,阮朝已成立黄沙海队,目的是对这两个群岛进行经济开发和实施国家管理活动。1835年,明命皇帝在黄沙群岛建设一座名为“黄沙寺”和设置一座石佛像。因此,越南封建历代皇帝连续几个世纪对这两群岛行驶主权,但没有遇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的反对。以这样漫长的时间,越南完全拥有法律依据肯定在在越南封建时期已确立了自己在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上的主权。

而中国毫无对黄沙或者长沙宣称主权。中国的地图,尤其是上世纪30年代出版的地图,都标明海南岛是中国领土最南端,没有提到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大家都知道,2014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德国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女士向习近平主席赠送一份礼物,是上述所提到地图中的一张。

自从越南阮朝时代之后,法国殖民政权和越南政权继续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行驶主权和管理工作。1884年,当法国在越南建立殖民地政权时,法国以越南名义,接管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并在黄沙群岛建设气象站。甚至,1973年年底,驻扎在黄沙群岛上的越南共和国士兵还及时救助遭受大风巨浪漂流到岛上的中国一家5口人渔民,并用自己的淡薄饭菜让给他们,救活他们生命。

1951年9月,在美国旧金山(San Francisco)举行旨在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领土争端问题的和平会议上,出席会议的世界51个国家领导一致承认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在会议上,当时越南 保大皇帝政府首相、越南代表团团长陈文友先生在 包括中国代表在内的世界50个国家代表的见证下,肯定了 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并没有受到任何国家代表的反对。与此同时,参与会议51个国家代表中的48个国家代表驳斥中国代表提出承认中国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的建议。

1954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会议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代表共同签署了《日内瓦协定》,承认越南的独立和领土完整。在法国从越南撤军之后,越南共和国恢复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行驶主权和管理工作,同时多次发表声明,肯定越南对这两个群岛的主权。1956年,中国出兵侵占黄沙群岛东部诸岛。1974年1月,中国再次动用武力侵占越南黄沙群岛西部诸岛。其后,1988年3月,中国动用武力侵占越南管理的鬼鹿角礁(Đá Gạc Ma)。

根据国际法,使用武力侵占他国领土是没有得到承认的。中国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犯了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那就是在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因此,目前中国侵占越南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部分岛瞧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不管中国在此多长时间和采取什么管理措施。所以,中国所宣称对西沙群岛(越南的黄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越南的长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主权是非法的。

自1974年以来,越南一直肯定并从未放弃自己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的主权。越南抗议中国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声索和所实施的非法行为。(越通社-VNA)(未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