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起诉书,2008年,居住崑嵩省的阿夺及阿Hyum赴嘉莱省芒杨县H’ra 乡宣传发展邪教何们(Hà Mòn)、集聚力量成立所谓西原少数民族的“自己国家”。阿润、阿芝、丁李及Dinh Ngo等四人被阿夺及阿Hyum推荐担任该反动组织的骨干力量,并宣传、拉拢、集合H’ra乡Kret Krot村的极端分子;强迫当地居民秘密在森林里组建反政府力量。截至2012年3月,隐居在森林里的上述对象返回Kret Krot村掘隧道潜藏。他们已经组织保安力量,建立围栏禁止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公安及军队力量前来帮助当地居民稳定生活等。在法庭上,上述的四名被告都诚恳认罪。(越通社-VNA)
第68号决议:越南迈向高收入门槛的突破动力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颁布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被评价为推动增长、有效调动社会资源以及朝着可持续方向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