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6月24日起,越南合作社银行将正式投入运营,其法定资金为为3万亿越盾(约合15亿美元),活动期限为99年。
据此,越南合作社银行将按照《信贷组织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处理中央人民信贷资金所有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银行和客户继续履行中央信贷资金与客户之前所签署的合同和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规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合同和交易。
越南合作社银行将进行组织和个人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业务活动。
越南合作社银行将进行存款、贷款等基本业务活动。此外,该银行还展开其他活动,如按照越南国家银行现行规定发行存款证、期票、票据、债券以及其他面值票证来调动国内外资本等业务。 (越通社-VNA)
推动越南—EFTA自贸协定谈判尽早完成
在2月24日至27日于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越南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自由贸易协定第19轮谈判框架内,越南工贸部副部长阮生日新分别与瑞士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国务秘书及挪威贸工渔业部国务秘书举行了双边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