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工贸部贸易救济局信息显示,2023年7月7日,美国Dexstar公司(调查案原告)向美国商务部提出调查越南钢制车轮的申请。 该公司提出的理由是,该产品的零部件原产于中国,违反美国对中国同类产品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美国法律明确规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立案之日(2023 年 8 月 7 日)起30天内提交评论和相关资料,以反驳、澄清或更正案件调查申请中所述的信息。在收到各方意见后,原告将有 14 天的时间做出回应。
据贸易救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针对越南出口产品的贸易救济案件数量迅速增加。 截至2023年6月,越南对国际市场的出口已面临231起贸易救济诉讼案件; 其中,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最多(128起),其次是自卫调查(47起)、逃税调查(33起)和反补贴调查(23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