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宣传反对国家的两个罪犯承受越南法律处罚

10月30日,按照越南刑事法第88条,越南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分别对被告人陈武英平判决六年监禁,服刑期满后的两年管制和对被告人武明智判决四年监禁,服刑期满后的两年管制 。
10月30日,按照越南刑事法第88条,越南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分别对1974年出生于胡志明市的被告人陈武英平判决六年监禁,服刑期满后的两年管制和对1978年出生于前江省的被告人武明智判决四年监禁,服刑期满后的两年管制 。

审判团指出,两个被告的犯罪活动是有组织性的。他们与敌对势力勾结,接受外国敌对势力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成立所谓“爱国年轻团伙”,进行造谣生事、 歪曲 事 实,反抗政府,拉帮结派争取国内反动分子支持等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的违法行为。

在调查机关和法庭受审时,陈武英平和武明智都诚恳承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并希望能得到宽大处理。此外,武明智还以书面形式举报所谓“爱国年轻团伙”和其它团伙的违法行为和拉帮结派行为。至于被告阮善成因畏罪潜逃,公安机关正进行追捕。其他罪犯因罪行程度不太严重,所以接受行政处罚。(越通社)

更多

范明政总理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以“顺应自然”为方向 灵活、有效适应气候变化

12月5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委书记、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就《至2035年及展望至2050年的九龙江三角洲防治地面沉降、河海岸侵蚀、内涝、干旱和咸潮入侵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和《关于胡志明市防洪遗留问题以及其他与城市环境保护、空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的处理结果的政治报告》展开讨论。

庆和省宁福居民在洪水过后清理房屋。图自越通社

“光中行动”:庆和省启动受灾群众房屋重建

为落实政府总理发起的“光中行动”,加快中部灾区受损住房的重建和修复工作,庆和省人民委员会 12 月 4 日上午在延田乡举行仪式,正式启动为在自然灾害中房屋完全被摧毁的群众重建新居,以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越通社社长武越庄与新华社社长傅华举行会晤。图自越通社

深化越通社与新华社传统合作关系

作为各自国家的国家通讯社,越通社与新华社在其使命和行动宗旨上有多处相似。最重要的是,两家通讯社拥有悠久的合作、互助关系,始于充满困难和物资匮乏的岁月。在此基础上,越通社与新华社在新的发展阶段需革新合作方式,进而适应数字技术革命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