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潘文英武被判15年有期徒刑 ảnh 1被告人潘文英武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1月30日下午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第三项,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名对潘文英武(1975年出生,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79号北南Nova公司原董事长、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河内市人民法院同时以同样的罪名对阮友柏(1963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B61号局原副局长)和潘友俊(1955年出生,公安部第五总局原副局长)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综合之前有关 “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的判处,阮友柏和潘友俊的总刑期分别为11年和12年。

然而,潘文英武的总刑期尚未得到公布。此前,被告人潘文英武于2018年10月31日在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判处8年监禁。

此外,按照1999年《刑事法》第285条第二项的规定,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因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裴文成(1959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将)和陈越新(1955年出生,公安部原副部长、上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0和36个月。

审判委员会认为,此案的被告人大部分是公安部门的骨干领导,却失去道德品质、不顾良好传统,利用职权为潘文英武积极效劳,或失职失责,为其所利用来收购岘港市和胡志明市各房地产项目,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这是极其严重的案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因此需得到严厉惩处。

潘文英武在本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其空壳公司要求并指使同案犯进行违法行为,同时享受所有非法利益。他的不法行为使国家损失1350亿越盾。

被告人阮友柏和潘友俊虽然明知潘文英武的行为是犯法的,但仍然草拟或在文件上小签并提交公安部第五总局和公安部领导签发有关文件,为潘文英武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进而对国家造成1320亿越盾的损失。

被告人陈越新和裴文成因渎职而分别对国家造成360多亿越盾和35亿越盾的损失。

一审法院建议警察机构继续调查胡志明市和岘港市职能机构的签发土地行为,若违法违规将按照法律规定严厉处置。(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南内务部与国际伙伴政策对话会在河内举行

11月27日上午,越南内务部在河内召开内务部与国际伙伴政策对话会。国际劳工组织(ILO)驻越首席代表朴信元(Sinwon Park)、联合国妇女署驻越首席代表卡罗琳·尼亚马耶蒙贝(Caroline Nyamayemombe)、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拉姆拉·哈立迪(Ramla Khalidi)和各国驻越大使和大使馆代表出席对话会。

越南与印度开展维和实地综合演习。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度开展维和实地综合演习

在2025年越南与印度联合国维和双边演习(VINBAX 2025)框架下,11月27日,越南国防部维和局在河内与印度各相关机关及单位联合举行维和实地综合演习。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并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号召青年企业和企业家争当“六个先锋”

11月27日上午,越南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25-2030任期)在河内举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并发表讲话,要求青年企业须“心明、智清、志远”,青年企业家须“深思笃行、胸怀民族大义”。

越南与来自世界多区域的43个国家共同发表了由韩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大使代表核心小组宣读的《关于利用技术进行人口贩运问题联合声明》。图自越通社

越南呼吁加强打击人口贩运国际合作

值此《打击人口贩运全球行动计划》通过15周年之际,11月24日至26日,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高级别会议,对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