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对“扰乱公共秩序并非法扣押他人”刑事案进行诉讼

4月12日,河静省公安部门做出对4月3日发生在该省禄河县的“扰乱公共秩序并非法拘禁他人”刑事案件进行诉讼的决定,并决定将该案件递交河静省人民检察院。
河静省对“扰乱公共秩序并非法扣押他人”刑事案进行诉讼 ảnh 1 许多人聚集在1A国道河静省奇英市一路段进行闹事。(图片来源:baohatinh.vn)​


越通社河静——4月12日,河静省公安部门做出对4月3日发生在该省禄河县的“扰乱公共秩序并非法拘禁他人”刑事案件进行诉讼的决定,并决定将该案件递交河静省人民检察院。

此前,3月4日上午,大约200名居民以不满意海洋环境事故赔偿金为由拉着横幅来到禄河县人民委员会,其后参与该行为的人数激增。据河静省公安厅副厅长阮清廉上校,2000余人前往该县人民委员会已阻止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部分参与者已闹事打伤一名公安并将其包围,不允许将他送往医院救治。当天下午这名受伤公安才得以送往医院。

与此同时4月9日,河静省奇英市公安部门已做出对4月3日在该市发生的“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案件进行诉讼的决定。

此前4月3日,大约150人携带渔具与石头砖块聚集在1A国道河静省奇英市(县级)一路段进行闹事,造成该路段严重拥堵。奇英市各级部门积极进行管理、制止、批评与教育,但仍有部分个人不听劝阻继续谩骂、侮辱干部领导,甚至有向工作人员乱扔砖石等的行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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